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93号
案 由:关注居家养老,在社区逐步建设一批托老所(照护中心)
提案人:医卫界别
内 容:
随着我国迅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就成为一个社会重要的问题,党和政府也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出要让人民“老有所养”。居家养老是“老有所养”的主要模式之一,需要关注。我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也排在安徽省县级市的前列,可以学习先进省市做法,在社区逐步建设一批托老所(或称照护中心),解决居家养老的一些实际困难,提升群众在改革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6年,上海市黄埔区开始创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示范区,确立以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重点,同时科学发展机构养老的养老体系,已实现日间托老中心社区全覆盖,并在全区推开大配餐工作,60岁以上有困难的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均可享免费午餐。虽然天长各方面条件不能与上海相比,但是先进地区的做法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为此建议:
一、统一思想。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和建设社区托老所的重要意义。居家养老可以让老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受时间和地理环境的束缚,在自己的家中过上高质量的生活,是最适合老人、最人性化的亲情养老,继续了中国儒家文化的“孝”道精神,也是全国老龄办一直推崇的家庭养老模式。居家养老具有以上优点,但它仍是一个新生事物,要使广大居民能接受,工作推得动,就必须进行广泛的宣传,取得社会的广泛关注支持,有识力人士倾力参与,合力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互助式充满亲情的社区托老所。
二、摸排调查。发动全市各社区(由城区向乡镇逐步推进)对居家养老的老人情况进行一个全面摸底调查。每个社区安排一名专门负责人,可以发动志愿者参与,以解决社区人手不足的问题。主要了解各社区居家养老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建立社区托老所(照护中心)提供建设规划设计依据。
三、建设方案。先工作试点。选择热心养老服务事业的社区,同时在居家养老困难老人比较集中和人数较多的社区先试点。场地和资金需要政府协调和安排,还可以用好的政策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工作。社区应积极配合,想办法,出主意,多为政府排忧解难。人员配备上,托老可以和“医养结合”工作联合,和一些医疗单位进行合作,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没有专职人员,也可以由合作的医疗单位安排人员值班、轮流排班),护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如配餐员、清洁工)可以采取聘用制,还可以招募志愿者做为补充。上岗人员统一由相关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可以借鉴学习我省马鞍山公益素食馆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学习北京上海等地的操作模式,建设并管理好社区托老所(照护中心),不断提升社会养老工作的服务水平,社区托老所(照护中心)试点成功运行后在全市逐步推广。
四、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健全制度,保证管理到位,运行顺畅,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可依据规范开展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主办:民政局
会办:卫健委,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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