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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107号提案 关于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办理土地证、房产证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6-05 08:25:53 浏览:15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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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9107

 

案 由:关于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办理土地证、房产证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能 持

内 容:

天长市是滁州宗教工作重点市,全市宗教工作具有教多面广量大的特点。市内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道教四大宗教,各教都建立了自己的协会,其中佛、道教影响较大,可以说平分秋色。全市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9个,其中佛教寺庙41个,基督教堂点 24个,道教3个,伊斯兰教清真寺1个。全市信教群众30000余人,其中佛教信教群众10000余人,道教信教群众10000余人,基督教信教群众5000余人,伊斯兰教信教群众5000余人,宗教教职人员400余人,目前在各宗教团体登记的教职人员达200余人。

天长市69个宗教活动场所,在土地部门办理土地证的不足6家,占宗教活动场所比例不足10%,办理房产证的不足4家,占宗教活动场所比例不足6%。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属全体信教群众所有,法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没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一旦发生土地、房产纠纷,合法权益难以保护。另外,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从201821日实施,规定以后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维修翻盖都要依法履行审批手续,而审批手续前提,就是要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土地证,而我们的宗教活动场所90%没有土地证。目前,一些规模较小的场所,特别是佛教的小庵小庙,由于年代久,寺庙香火不旺,收入少,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要想维修翻盖、建设,就要提供土地证,但目前根本做不到,意味着宗教活动场所维修翻盖、建设得不到审批,无法维修翻盖、建设。

为此建议:

一、由统战部门牵头,宗教、财政、建设、土地房产等部门参加,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土地、房产问题进行调研,针对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土地证、房产证的办法。

二、对确实需要建设和维修的宗教活动场所,在积极向上反映的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应措施,帮助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问题。

 

 

主办: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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