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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建局关于对(2018)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6:38:55 浏览:137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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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改善老城区居住环境,对老城区零星地块实行“只拆不建”的建议

提 案 人:翁永年  金 锋  杨志泉 陈  微 韩玉惠 李福林 仲 玲  徐秀海 肖昌信

主办单位:市规建局、国土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国土局

答复时间:2018625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老城区居住环境,对老城区零星地块实行“只拆不建”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对“零星地块”控制建设的情况。

2010917,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研究,我市执行《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下称《规定》)。《规定》的第21条,分别对低层、多层、高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独立建设的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作了约定,低层居住建筑不少于1000平方米,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少于2000平方米,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不少于3000平方米。《规定》实施几年来,较好的控制了城市零散用地,做到了统一规划。

二、关于老城区闲置地块调查、编制老城区详细规划。

今年,我们已启动了《 天长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修编工作,重点将做以下几点:

1、研究现状人口及居住状况、土地利用、建筑物、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环境保护等内容,根据土地更新改造潜力提出更新改造地区的人口数与拆迁量。

2、提出更新改造时序、强度等要求;优化公共设施布局;可调整土地权属范围,促进整体更新改造;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保护要求,明确天际线控制要求;应增加绿地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

3 、根据更新改造时序、环境品质、地域文化等因素,结合《天长市老城区更新保护规划》、《天长市城市空间特色规划》确定地块控制指标与控制要素。

4、增加城市设计研究内容,明确规划地区的界面控制、景观风貌控制、开放空间组织、建筑控制与引导等内容,宜细化建筑风貌、色彩、体量以及开敞空间建设等方面的控制要求。

三、关于老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下的地块“只拆不建”的建议。

对于老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下的地块“只拆不建”的建议,我们将在目前启动的《控规》修编中,综合考虑老城区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疏解会导致大量人流聚集的大型商业、文化等设施。地块使用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地块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安排,并考虑政府财力的可行性和经营城市的科学性。

四、关于老城区较大地块出让前征求各方意见、进行科学论证。

我们将在《控规》修编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依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进行方案公示,征求各方意见,并履行专家评审程序,确保《控规》修编方案科学、合理。《控规》履行公示、专家评审程序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市规建局会同土地储备中心,依据经市政府批准的《控规》,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范围,并履行相关公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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