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张小平 刘 标 林文树 周 俊 马福玲
刘为绪 肖昌信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会办单位:市卫计委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18年6月11日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一次性消毒餐具”卫生监管的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提议的“一次性消毒餐具”,应该是"集中消毒的餐饮具"。为了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根据原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明确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针对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局近年来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局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了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参加的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会议集中培训了《消毒管理办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安徽省餐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基本卫生要求》等法规,使得餐饮集中消毒单位全面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2016年7月25开始对全市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卫生安全评价,并联系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单位的消毒餐具卫生质量监督抽检,到2017年底,已对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59家开展卫生安全评价,其中3家符合《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对22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34家规范小,设施简陋,无法进行整改的单位要求其停止开展餐饮具消毒生产经营。
二、2017年9月我局下发《天长市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抽检工作,本次共监督抽检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以及使用单位共55家(其中餐具集中消毒单位47家、餐饮单位8家),采集样品78份,不合格样品38份(其中使用单位5家11份,集中消毒单位21家27份),对于抽检结果和在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28家未取得(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且生产环境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给予取缔,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我局已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2017年6月29日上午,天长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正式启动,我局作为成员单位开展了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7月5日上午,邀请市消费者代表以及媒体代表等近30人,实地到我市汊涧镇一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现场体验,全面了解消毒餐饮具整个清洗消毒流程。通过开展宣传周和现场体验活动,广泛宣传了餐饮具集中消毒相关法规、规范和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2017年8月我局组织几家餐饮具集中消毒规范单位集中开展了座谈会,建议他们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自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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