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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治办关于对(2018)1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5:31:01 浏览:11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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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肖 梅

主办单位:市综治办

会办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各镇街

答复单位:市综治办

答复时间:2018621

答复内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建议从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群防群治作用、运用科技手段,织密治安防控网络、加大农村普法宣传等方面,加强农村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我办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治安防范工作形势,围绕提出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狠抓措施落实,促进农村社会治安好转。具体做法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市、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15个镇(街)配备综治办主任和副主任。全市173个村(社区)全部配齐了综治专干。基本做到了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室,有专人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依托镇村综治中心,村(社区)警务室建立警民联调工作点,推广设立“人民调解个性化工作室”。推进基层群防群治。4月,通过在石梁镇以点带面,全面推行“3+2”(驻村民警、包村联系民警、驻村辅警和镇、村干部)工作模式深化“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15个镇(街道)均成立了警民、村民治安联防组织,全市群防群治队伍达232支,各类群防群治人员总数已有6000余名。仁和集镇、秦栏镇、汊涧镇等坚持“书记(镇长)打更”,开展义务巡逻,不断推进农村群防群治,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汊涧镇累计投入30多万元的“汊涧镇大联动网格管理指挥中心”建成并发挥积极作用,受到省和滁州市充分肯定;石梁镇、大通镇、新街镇通过深化“3+2”“一村一警”工作机制,治安警情均下降三成以上。开展零命案乡镇、零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市综治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市公安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每月梳理镇、村(社区)发案情况并及时通报。2017年,全市有53个村(社区)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全市农村刑事发案较去年同期减少二成。

二、持续推进农村防控体系建设。运用科技力量,织密技术防控网。去年下半年,在“平安城市”视频防控系统一、二期工程建设,基础上,将视频监控系统由城区、中心村进一步向农村公共区域延伸。又新增视频监控点位300余处,实现镇、村主要路口监控,特别是美丽镇村示范村等公共区域、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形成“点上可控、线上能连、面上成网”的市、镇、村三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等违法犯罪、“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强化专项打击。确保实现命案必破、侵财类案件和黄赌毒警情明显减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涉恶黑势力,净化社会风气。从严惩处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等涉农刑事犯罪,重拳制裁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村安全的犯罪行动。今年截止5月底,市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117件,涉案标的额239万元。

三、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新街镇李坡村、铜城镇铜北村先后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组建“法润千秋”普法志愿者大队,持续开展“法律六进”巡讲。不断拓展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微电影、法治动漫等新媒体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灯谜竞猜等进行普法宣传。积极融合文明城市创建,新增小微法治宣传阵地132处,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140余场次。

四、健全体系,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镇、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出资,为每个村(社区)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打造调解、普法、社矫、安帮、法援基层半小时服务圈,努力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完善律师服务管理制度,率先在滁州市出台《天长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强化律师顾问服务考核并直接与律师诚信建设挂钩。截至目前,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1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增强了工作合力,全市农村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目前,我市已连续第20年获“全省平安县市”称号。在2017年全省社会治安民意测评中,我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两项指数分别位列第6和第2,综合排名全省第3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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