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50号
案 由:关于调整市镇财政分成体制的建议
提案人:王春林
内 容:
我市现市镇财政分成体制是十多年前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与十年前相比,已有很大差异,现有的市镇财政分成体制已经不能更好地满足镇级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现有的市镇财政分成体制下,镇级财政超收分成在10%左右,镇级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实际可用财力有限,大部分镇已处于举债运转地步。
二是镇级财政未能因投资项目到位得到应有的增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入驻企业由于享受“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时间跨度达六年之久,短期内未能给镇级带来财政实际的增长,不同程度影响镇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三是镇级财政支出大幅增长。“三线三边”整治、美好镇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社会各项补贴增加以及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大量透支了镇级的现有财力。
鉴于以上情况,急需对我市的市镇财政分成体制进行调整。因此建议:
一、尽快摸清镇级财政现状。以每年的各镇财政互审为契机,查清各镇的市级财政分成数额,进一步摸清各镇财政负债情况,为市镇财政分成体制调整做好基础工作。
二、准确掌握镇级刚需支出。由财政部门牵头,相关涉农部门配合,开展调查摸底,尽快摸清各镇在“三线三边”整治、美好镇村建设、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农补贴、财政人员工资供给、办公运转经费保障等刚需支出,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财政分成体制调整提供依据。
三、统筹做好财政分成体制调整工作。建议由市分管领导牵头,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各镇财政负债情况、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投产情况,兼顾各镇的现有财政收入、刚需支出,本着向基层倾斜的原则,科学制订出市镇财政分成体制调整方案,在广泛征求各镇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实施。
四、在滁州高新区设立独立的财政体制。安徽天长经济开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经济体量、园区规模不断壮大,2017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省级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现进入到收官阶段,即将迎来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独立的财政体制是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但高新区一直没有设立独立的财政体制,不同程度制约了园区的发展,为便于园区融资、加快园区建设步伐,成功冲刺国家级高新区,建议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在高新区设立独立的财政体制,享受财政分成,进一步推动园区健康发展,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天长做出高新区应有的贡献。
审查意见:市财政局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