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95号
案 由:金集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亟待加强
提案人:尹 勇 张宗兵 邓良松 何宗华
内 容:
金集镇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风淳厚、人文荟萃。这里有美丽的传说、生命的故事,有闪光的文化碎片、古老的历史遗存,有祖辈的绝技绝活和沿袭了多年的传统表演艺术。这里有底蕴深厚的物质文化遗产清代“两尚书将军”古墓群的石刻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茉莉花韵,也是一代著名导演卜万苍的故乡,有民间歌手娄丽红,有环境优美、自然生态的草庙山,有种植悠久草庙山茶叶,具有打造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的独特地理优势。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随着现代化浪潮的冲击,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生活方式的嬗变,那些与我们息息相关不曾须臾分开的文化记忆和民族传统,与我们渐行渐远。不少巧夺天工的传统技艺后继无人,许多千姿百态的民俗传统频临消失,我们的文化生态已岌岌可危。金集镇“非遗”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
一、“非遗”保护不到位。王永吉、王引之古墓群急等恢复,如不重视,可能会消失在荒野中。
二、对“非遗”传承人的扶持不到位。
三、“非遗”保护经费短缺,专业人员匮乏。
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视“非遗”的传承与保护。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非遗”保护工作原则,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非遗”保护工作,使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不因我们的工作失误而丢失。
二是增加财政投入。目前,金集的“非遗”工作由于经费不足,许多有待保护或需加强保护的项目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处于有规划无落实的尴尬境地。
三是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政策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非物质特性,其技艺往往是代代言传身教而成。传承人的存在与其创造力的发挥是该遗产得以留存的标志。传承人的创造就是艺术的实践,就是对传统艺术的保存与创新。遗产中还有相当部分其技艺已缺乏相应的传承人。为此,应该积极扶持“非遗”传承人,努力培养新的传承人。
四是打造金集镇的文化名牌,提升地域文化的影响力。由此辐射周边旅游、农家乐等其他经济项目,增加传承人和当地百姓的收入,使其进入良性的循环。
审查意见:市文广新局主办;市财政局,金集镇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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