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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98号提案 关心关注失独家庭

发布时间:2018-10-22 15:44:56 浏览:9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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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98

 

案 由:关心关注失独家庭

提案人:赵 娟   仲 玲   肖 梅

内 容:

失独家庭是一个特殊群体,大部分失独者年龄都在50岁以上。经统计,我市共有失独家庭134户。其中市区37户,最高龄的已经84岁,最年轻的已经46岁,人均年龄61.9岁;37个家庭中有15位已经丧偶,为独居老人。其余97户遍布在各镇。本次调查走访了市区37户失独家庭,他们困难重重,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养老问题:他们中大多数人已经进入迟暮阶段,很多已经失去劳动能力,失去了养活自己能力,有的连基本的物质生活也得不到满足,一些老人正在面临着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尴尬境地。国家财政对失独家庭每年每人4080元的补贴,就是家庭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失独家庭的经济问题亟待解决。   

二、医疗问题:高龄失独老年人大部分患高血压、糖尿病、脑梗塞,甚至身患癌症等疾病,再加年老体虚,抵抗力下降,容易罹患各种疾病。他们大部分无法负担巨额的医疗费用。  

三、精神空虚问题:这是老人最最困难的问题。他们心里变得敏感和脆弱,一部分家庭处于丧偶状态,生活中遇到困难、心结、过不去的坎,容易产生自杀的想法。

四、失独家庭的二次伤害:失独家庭有些夫妻尚有一线生育机会,为了弥补家庭缺失遗憾,保持家庭完整性,一些高风险家庭仍然会选择二次生育,但生育机会和生育能力较弱,由此潜在二次伤害。 

针对这个弱势群体,政府应该有针对性地出台一系列政策,倡导社会给予他们更多更高的人文关怀。 

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健全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机制

给予失独家庭的补贴应该随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情况而做出调整,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在医疗救助方面,应该降低失独老人的医疗费用,提高报销比例或对于不报销的部分给于大幅度的补偿,让他们在承受疾病缠身的痛苦时刻,能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各类养老机构,可以考虑优先给失独老人居住,社区定期为失独老人体检。   

二、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心理排解与疏导工作

出台政策,制定措施,给于他们更多的心理抚慰。可以建立失独家庭联系网络,把失独家庭聚集在一起,定期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们相互鼓励,走出阴霾。社区可以建立志愿者服务点,专门针对失独老人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服务。   

三、鼓励失独家庭领养小孩

加强失独家庭思想引导,鼓励失独家庭领养小孩,并给于收养的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帮助。  

 

 

 

 

 

审查意见:市民政局主办,市卫计委、人社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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