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111号
案 由:关于加强我市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
提案人:继 传 杨 彬
内 容:
近年来,我市城乡市场上,尤其是市区小区、菜市场周边,出现一批不法经营者,专门把眼光对准老年人,打着报告会、健康讲座、义诊、免费体检等旗帜,虚假宣传,肆意夸大产品功效,大打感情牌,诱骗大批老年人购买一些假冒伪劣保健品,给众多老年人身体和财产造成极大损害,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
针对这种情况,我市有关管理部门开展了一些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行动。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往往是过了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行政强制手段。对一些所谓讲座、报告会等执法认定难,缺乏强制手段,只能劝导教育。二是打击力度不够。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利润丰厚,不法经营者的收入比罚款高得多,违法成本低。三是执法取证难度。一些不法经营活动大多无固定经营场所,销售行为十分隐蔽,执法部门很难开展有效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的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老年人认清保健品不等同于药品,不具有医疗作用,让他们对保健品有一个真实而全新的认知,提醒他们不要轻信推销人员花言巧语,不要掉入消费陷阱。组织医疗人员进社区,举办保健品科普知识讲座,在社区橱窗设立保健品知识专栏,宣传保健品知识,并设立举报电话,建立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
二、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外地保健品进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对保健品的生产厂家、产品质量、产品功能、广告宣传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查,以保证保健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进入市场后,应随时追踪,对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及时处理,以净化我市保健品市场。
三、加强对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管理。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监管,建立高效灵敏的监督网络,随时了解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动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走访调查,掌握情况,一旦发现无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机构或不规范销售行为,立即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取缔。同时坚决打击“挂羊头卖狗肉”的保健品销售行为。
四、加大检验检测投入。有了完备的保健品检验、检测设备才能识别保健品的真伪和含量标准,才能对保健品市场中的伪劣产品进行有效的打击,才能为健全和完善保健品的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五、对非法经营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高额的经济处罚和严厉的法律制裁。一旦发现用欺诈手段推销老年人保健品的非法组织和个人,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必须协调行动,严格执法,坚决取缔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组织非法营销老年人保健品的负责人给予高额的经济处罚和严厉的法律制裁;对非法组织讲座、免费试用产品等欺骗行为的推销组织和个人依法给予坚决打击;对在宣传保健品中擅自提高保健疗效和范围,以此促销、借机敛财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六、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和整合。市场监管局应加大监控执法队伍的建设,增加人员和装备,以适应和满足市场管理的需要。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充实保健品各环节监督管理科室的建设,相关监管工作落实到人。对户外无证保健品商贩实行坚决取缔;联合各小区物管,杜绝保健品商贩进入小区进行非法销售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审查意见:市市场监管局主办,市公安局会同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