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113号
案 由: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刘剑超 葛维朝 王丽兵 魏 来 释能持
赵宝华 陈秋红 李 澍 胡元成
内 容:
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天长2017《统计年鉴》显示:我市年末总人口为635921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达134519人,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21.2%),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急剧增加,而家庭小型化、少子化倾向导致家庭照护力量不足,传统家庭照料模式已日渐式微。老年人照护服务供给不足和养老费用负担趋重,迫切需要政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构建老年人长期照顾保障体系,让全市老年群体真真切切有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获得感。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已经是政府应对老龄化社会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
具体建议:
一、立足我市市情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我市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不宜采用高成本的发展模式,必须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和国内先进省市县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市情,走自己的路。当前,完全依赖财政支付长期护理费用不现实,从维护社会公平的角度,商业护理保险不能兼顾低收入群体,只能作为补充。以医疗保险支付老年长期护理服务费用不符合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分开管理的国际惯例,不利于解决“社会性住院”现象和缓解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宜采用政保合作形式,引入商业保险,建立一个政府补贴、保险缴费和使用者负担三方付费的筹资机制,保费分档、多缴多用,对低收入及高龄、独居老人实行配套兜底保障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二、强化制度先行,提供有效政策支撑。2012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在老年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化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我市应抓紧研究近期、中期、远期分阶段发展规划,尽快出台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细则,在老年照护人才培养、家庭成员照护支持政策、老年照护和服务的科学研究,长期照护需求的常规统计制度、老年照护需求与服务的评估机制等方面全面推进,缓解每个人在老年阶段可能遭遇长期照护的焦虑,保障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
三、发挥主体作用,深挖现有养老潜力。社区和居家照护是老年长期照护的主体,强化社区护理预防功能,缓解社会照护压力。我市应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称日间照料中心)功能,推动优质养老服务资源进社区、进家园,为老年居民提供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专业养老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条件下的“居家式”养老。推动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让有资质的社会养老机构参与竞争,接管运营,在保障本辖区五保“三无”人员自愿入住养老基础上,将多余床位对社会开放,接收社会老人入住养老。
四、把握发展动态,出台可行跟进办法。近年来,国内已逐步开始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明确将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和高龄、独居老人纳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由老年人自主选择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补贴,这是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合理制定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和动态调整办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并与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衔接,将重点人群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五、着眼长远发展,打造专业人才队伍。专业护理员缺乏是当前制约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突出短板。目前,我市养老机构的100多名护理人员,多为农村进城的中老年人,学历低,没有专业技能,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远远满足不了现今老年人健康生活的需求。应对现有养老服务人员加强知识和技能培训,请护理专家办护理知识讲座,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要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积极引导新毕业的护理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江苏省已经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补贴支持),重点培养照护管理人才、专业照护人员,提前做好人才储备。同时,建立老年人照护服务评估体系,加快评估机构建设,为适时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
六、推进医养结合。在医养结合上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准予开展医疗床位切换,医养结合老人应纳入社保管理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给予房屋修缮、设备添置、人才引进等扶持。
审查意见:市民政局主办,市卫计委、人社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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