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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16号提案 关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10-22 15:27:11 浏览:9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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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116

 

案 由:关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建议

提案人:王兆军  乔国荣  孙天明         

    沈宏江      陆保林  林文树

周辅明          赵宝华  钱玉亮 

高成娟  高珊珊  盛维红  董登云   

路云飞      

内 容:

在天长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20171114日天长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个金字招牌来之不易。希望相关管理和职能单位能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市民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和引导。组织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形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遵守交通法规。

二、开展定期巡查。对于发现的破损宣传标语及时更换,违章搭盖及时制止,绿化破坏及时修复,为社区居民创造干净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市民进行互动,对举报不文明行为的,适当奖励。

三、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处罚。严惩违章违法行为,全方位、全天候严管,杜绝松一阵紧一阵现象。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随意调头、越线行驶等违章行为除志愿者劝导、提醒外,交警部门要及时跟进,实施处罚,并加大曝光力度,及时通过电视台、天长各大网站、户外电子屏和“天长发布”、“天长公安交警”等公众微信平台曝光。

四、建立稳定的交通志愿者队伍。目前,我市交通志愿者有200人左右,志愿服务时间多集中在周末和节假日,正常工作时间基本上处于无人可用的状态。充实交通志愿者力量,强化培训,加强城市路口交通管理和劝导,减轻交警部门工作压力。

五、建立交通劝导长效机制。保持适当的监管力量,形成长效机制,让大家认识到,维护文明城市形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绝不放松的任务。

1.高峰时段,在主要交通道路路口或拥堵严重路口,安排交警和交通管理志愿者,给部分抢时间或未注意交通信号的市民以提醒。

2.平峰时段,各主要路口仍然保留1-2名交通管理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同时记录不文明行为。

3.建立流动交通志愿者小组,对天发广场、仁和南路及新河南路等重点区域每天进行流动巡查,发现车辆乱停乱放及其他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提醒。

六、建立健全长效创建机制。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制定成果巩固工作规划。针对创建中容易出现反复的“老大难”问题,如电动车管理、停车难、停车乱、占道经营、门前三包、市场管理、窗口服务等问题,在参考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创建队伍不能散,力度不能减。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定期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坚持定期督查,完善通报和反馈制度。继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的投入,严格考核。

 

 

 

 

 

 

 

 

 

 

 

 

 

审查意见:市委宣传部主办;市作风办、文明办、公安局、市直机关工委、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广电台、农环办、美丽办,天长街道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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