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121号
案 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提案人:张 琴 刘 纯 孙尚彬 杨 旭 何福明
内 容:
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趋于良好稳定。但纵观整个社会层面,食品安全的现状仍不容乐观,主要问题有:一是食品生产监管仍然面临困难,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仍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缺失。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有待完善,面对一些“问题”食品,执法人员只告诉群众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保质期、安全标识等,而没有做到源头监控、监管,尤其是对分散在城郊小作坊、小食品加工企业监管不够。三是食品检验存在缺失,检验对象、方法、标准等群众并不知情,相当一部分小作坊,没有商标或盗用商标,一旦被发现就关门逃跑,躲逃罚款赔偿。四是农村(社区)因聚餐引起食源性疾患的传播或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隐患,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构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体系。从农田(养殖场)到农贸市场(加工厂)再到终端的餐桌,抓好加工、流通、销售等一系列过程监管,努力实现食品每一个环节的“无缝隙”、“不间断”监控。如各类“水发”菜要从源头监管抓起,防止添加有毒有害的“发泡剂”,无准售证的各类“水发”菜严禁销售。在食品流通环节,要加强食品添加剂销售、仓储的管理,切断非法添加物的供应渠道,对查出违禁物质或添加剂含量超标的食品及违法经营者实行严格的退市措施。进一步健全餐饮单位(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监管机制,餐饮单位不仅要向市场卫生监督机构备案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还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向消费者公示,有关部门不定期检查。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监控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组织机制,实现全市食品监管的“全覆盖”;进一步加强监管专业队伍建设,保证监管有力;进一步强化监测手段,达到适时监测检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检测网络,在社区市场、超市发放简易食品检测工具,供群众购买食品时自行检测。
三、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市市场监管局及各镇(街)、村(社区)、学校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食品安全纳入本地、本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二是将市场监督监管前移。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各食品安全责任单位要设立信息员。各镇(街)、村(社区)要重视本地家宴厨师,特别是流动厨师的登记,建好台账,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建立农村家宴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农村宴席食品及加工原料检查制度,加强食品采购指导服务,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制定农村集体就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应对聚餐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包括食品全过程检测、应急处置等体系内容的监测预警系统,形成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信息技术、网络通讯等先进技术信息的共享平台及其中辐射全市的食品检测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实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动态,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数据信息及其消费预警与消费指南,把所有符合市场准入的食品生产加工营销企业的信息放到食品安全网上分类编号,标明该食品原料产地、添加剂名称、比重、奖惩档案及法人诚信承诺等,确保群众安心、放心消费。
五、加强宣传教育。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上,通过专栏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在中、小学开设食品安全卫生公共教育课程,提高青少年食品安全卫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六、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通过使制劣造假者及售假者倾家荡产的处罚力度,对违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对举报违法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招募一些食品安全志愿者,真正做到全民监督、全民参与。
第七,建立食品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市场监督、卫生、城管、农业、教育等部门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力度。
审查意见:市市场监管局主办,市农委、卫计委、教体局、城管执法局,各镇街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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