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8)124号
案 由: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耿 伟 王义彬 杨光文 继 传 能 持
内 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动人口队伍日益庞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社会问题。近几年,天长伊协在市民宗局领导下,不断加强城市民族工作,认真探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有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2011年,成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为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民族宗教、劳动就业、公共卫生、子女上学、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协助有关部门调处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5年--2016年,服务站被天长市文明委评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但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来我市经工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口越来越多,服务站的任务越来越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情况不易掌握,服务管理难以到位。目前,我市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登记仅局限于有固定居(租)住地和经营场所的人员,对于那些无固定居(租)住地和经营地,以及临时摆摊设点、在建筑工地等短期务工人员很难做到摸清底数、查明情况,给服务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2.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一些来我市务工和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对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了解不够,无证经营,乱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违反治安条例等现象时有发生。少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以经商为名进行盗窃等违法活动,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造成负面影响。
3.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思想认识存有偏差。一些部门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少,在经济、文化等方面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不大。还有一些人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文化水平低、素质差,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市容市貌,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中的特殊性和必然性缺乏认识,对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认识。
4.服务站的建设有待加强。服务站缺乏工作经费,开展的工作还不够深入,需要资金投入;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有待于提高。
“民族宗教无小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此,我们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是正确解决和妥善处理好民族问题的前提和保证。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综合治理,积极做好疏导。充分考虑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少数民族自身的民族特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警惕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突发事件制造谣言、煽动事端。不断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治意识,做到不信谣、不声援、不串联,自觉服从民宗、公安、工商、执法、卫生等部门的管理。
3.加强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困难。充分尊重各民族在语言、文化、风俗等方面的差异性,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有关企业推荐少数民族务工人员,使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为政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之间架起联系和沟通的桥梁。
4.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预警机制。遵循“信息共享,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系卡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两地(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和联络,建立两地协同共管的工作网络。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加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硬件与软件的投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调动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断地提高服务水平。
总之,做好少数民族工作,一定要提高运作水平,以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积极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把服务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
审查意见:市民政局(宗教局)主办;市公安局,天长街道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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