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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关于对(2017)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4:05:42 浏览:98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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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我市惠残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提 案 人: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办单位:市残联

协办单位:市卫计委、教体局、编办、民政局、财政局,各镇(街)

答复单位:市残联

答复时间:2017628

答复内容:你委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惠残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标扩面,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的建议。2017年我市残疾人生活就业已移交民政部门实施,今年救助范围: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我市2017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在省救助对象的基础上进行了扩面,将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年满18周岁、无劳动能力、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残疾是指依据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评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肢体一、二级残疾);18周岁以下的残疾孤儿;父母离异或其他原因导致随他人生活的18周岁以下的残疾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一、二级且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同时,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在省救助的基础上也有很大提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40元,其中老年残疾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救助。

二、关于加大宣传,增强扶残助残意识的建议。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是我市33项民生工程之一,我市每年都会印发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明白纸,利用平时工作的机会进行一对一的宣传,在政府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 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宣传惠残民生工程,同时借助各种活动设立宣传台进行民生工程宣传,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惠残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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