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建议
提 案 人:陈红玫 仲 玲 佘海平
主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协办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答复时间:2017年7月30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投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成立工程渣土及建设工地管理机构”的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部门分工负责制,由我局牵头,市规建、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参与,共同实施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监管工作。为便于工作开展和部门联络,我局单设城管执法三中队,专司“三大车”车辆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为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部门联动效率,我局牵头代拟了《市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审查,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
二、关于“制定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的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召集联管单位多次召开“市区建筑垃圾整治工作会议”,对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渣土承运公司提出明确要求,须严格做到“设立扬尘治理监督员、覆盖裸露渣土、硬化出入口道路、新建冲洗设施、车辆平帮覆盖运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专人清理遗撒路面”等硬性规定,对未达到标准擅自施工(运输),造成污染路面或影响通行的,严格依法处置。目前,市区“健康城”、“天一玫瑰园”、“易居天福”和“天翔现代城”等在建工程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其他项目正在有条不紊推进当中。2017年1~6月,我局通过日常巡查和受理投诉,共依法立案查处2家开发企业、2家承运公司、25台运输车辆无资质运输和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行为,极大规范了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和处置市场。
同时,《市区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发布实施后,将对各参管部门联动机制、职责分工、管理模式、处罚标准、考评考核等作出明确界定和划分,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共治目标。
三、关于“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的建议办理情况
2016年,按照“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原则,我局通过前期调研踏勘和多轮多部门协调,在天郑路七里段、天康大道原水果市场对面和泰山庙东侧拆迁空地,设置了3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转运场(后2处受场地限制,根据文明创建要求,已于2017年清场后停用),方便市民和单位就近倾倒建筑垃圾,我局及时安排车辆和机械进行转运处置。今年初,我局在高新区经五路、经九路附近,选址约100亩的低洼地作为市区建筑垃圾填埋场。
2017年上半年,我局还立案查处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偷倒、乱倒和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行为35起,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案件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均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恢复被倾倒地原样,提升了城区整体环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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