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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关于对(2017)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3:10:17 浏览:92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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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提 案 人:张桂松 杨朝晖  杨士明 杨    王保军 杨    孙尚彬 包    曹文香 赵       玲 黄立军

主办单位:市国土局

协办单位:天长街道

答复单位:市国土局

答复时间:2017721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关心支持下,经过十几年来的努力探索,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全市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行业发展初具规模,居民物业管理意识普遍增强。但由于物业管理是一项新兴行业,确实还存在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服务管理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物业管理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上的一个难点、热点问题,涉及到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的众多领域,需要政府部门、物业企业、小区业主、开发商的高度重视、群策群力。您们在提案中关于规范我市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非常全面、中肯,对于我们来说具有借鉴意义。针对您们的建议,我局将积极研究和探索先进经验,规范全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现对您们提案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应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物业管理行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的服务类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了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高度。我局每年多次组织企业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参加省厅、滁州市局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培训、学习;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指导其注册执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的职前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素养,树立以业务为本的服务态度;同时积极推行《滁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

二、研究起草天长市的物业管理政府规范化文件。参照201610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20172月滁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滁城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滁政办〔20176号),为规范我市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供专业依据,提请市政府出台我市的物业管理政府规范化文件,为我市物业管理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一是由政府出台地方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管理,进一步完善市、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规范房地产开发,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前期规划管理。规建部门注重对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防止出现由于前期规划跟不上导致日后物业管理难的问题,如小区物业用房、停车位。二是加强质量把关监督。规建部门落实小区建设期间的质量把关,对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要有严肃的处理机制和追溯机制,不给房产开发企业“侥幸”的机会。三是加强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承担着小区电梯、供电、消防、供水、智能化、人防工程等设施设备的介入工作,是监督约束开发商的重要力量。我局将积极推进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杜绝开发商在前期物业中“自建自管”的现象。

四、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完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合理规范收费,加强政策宣传。一是规范收费制度。价格部门需根据我市物业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制定与我市经济发展、消费水平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加强对物业企业收费制度的公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二是整治欠费现象。对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曝光,建议法院开通受理物业管理欠费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强受理物业管理欠费案件的处理力度。三是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各类媒体、社区、小区宣传栏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将201610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增强广大业主物业管理是有偿服务的意识。增强全社会对物业从业人员的关注,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规范业主委员会的建设管理,积极推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实行业主自治和专业化物业管理相结合,我局将协助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物业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增强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意识,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的小区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截止目前,全市业主委员会已成立并备案在册23家,6个小区业委会正在筹备中

六、强化物业服务质量,定期开展住宅物业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的考核。要求物业企业对照合同约定,细化物业服务标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物业服业资质审核、资质升级、招标投标、物业项目评优的重要依据。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加强物业企业资质准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考核制度,同时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开展物业小区创建督查,发布督查通报,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启动文明小区创建巡查、督查工作,将文明创建与物业管理有机的融合。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开展物业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严格执行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制度,加强项目经理培训和日常监管。

七、加强宣传,利用好现有资源与平台,引导规范物业管理和谐发展。20175月初,天长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目前已有24家物业公司成为会员单位,将在下一步物业工作中,利用好物业协会这一平台,相互协助,合理维权,更好地维护、管理好我市的物业市场。物业管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和发展不仅需要物业管理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严格自律,更有赖于政府的政策指导和业主自身素质的提高,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关心和支持下,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水平一定会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天长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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