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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建局关于对(2017)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3:09:19 浏览:9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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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收集的建议          

人:孙尚彬  杨士明

主办单位:市规建局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时间:2017727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收集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反映的问题经我局调查了解,在小区建设中确有存在,结合二位委员的建议,我局将采取下列措施给予完善。

1、在行业管理中,首先在规划审批环节把关,重点把关城区新建住宅小区中是否有符合雨污分流设施的方案,以及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其次,施工过程中加强雨污分流有关设施的监管,确保小区所有的污水排入室外的污水管网;最后在竣工验收环节作为必备条件,纳入验收范围。对达不到要求的小区,限期进行整改,否则不予综合验收。 

2、依据责权划分,我局将配合国土房产局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进行摸底排查,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逐步实施阳台洗衣污水分流改造。

3在近期开展的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实施过程中,利用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室外雨污水管网改造的机会,我局将视情况将洗衣污水收集纳入到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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