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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于对(2017)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54:07 浏览:9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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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强对电动汽车管理的建议         

提 案 人:李  澍 沈宏江    永 赵宝华  谭晶磊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答复单位: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7710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电动汽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维护城市交通安全,加强对电动汽车的管理,减少并避免电动汽车因不按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闯红灯、任意穿插、逆行等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的发生,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电动车保有量,路面交通现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电动汽车驾驶员培训

电动汽车驾驶员使用人广泛,需要经过专门的驾驶培训,学习基本的交通法规知识,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避免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争道抢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规范电动汽车上路标准

市面上的电动汽车五花八门,通过车辆的性能、最高时速控制等,规范车辆上路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发放牌照,不准上路。

三、加强电动汽车的路面管控

根据电动汽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市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上路纠正电动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采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汽车违法上路的危害,积极对广大市民进行安全教育,使电动汽车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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