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关于加强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建议
提 案 人:房 森 董登云 陆保林 丁长龙 方吉毅
主办单位:市卫计委
协办单位:市编办、人社局
答复单位:市卫计委
答复时间:2017年6月28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帮扶”的建议
我市医共体牵头医院积极落实专家对口帮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分级诊疗 。一是派出医院高年资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为主的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与对口支援医院的医生和村医,建立师带徒关系,手把手、一对一的专门帮带,实行“人对人”、“科对科”,做到下有需求、上有回应,有的放矢。二是针对基层卫生院的具体情况,组织以高级职称为主的专家组,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专科,定期坐诊和帮扶,对中心卫生院每周一次教学查房、专家门诊和专项培训,对其他基层卫生院每月一次坐诊指导工作,并对村卫生室进行巡查和指导。三是重点帮助提高基层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基层卫生院的特点,组织专家编写了《乡镇卫生院常见病住院诊疗规范》、《乡镇卫生院常见病门诊诊疗规范》、《村卫生室常见病门诊诊疗规范》,使各项医疗工作更规范并具可操作性。四是制定医疗护理培训计划,对基层卫生院有选择性的开展讲座。五是针对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帮扶。以市人民医院为例,其医共体下属的万寿镇卫生院,一直以来没有住院病房,针对这一情况,为确实提高其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市人民医院承担了其建设住院病房和手术室的重任,同时还向其赠送DR、电动吸引器、手术器械、麻醉机、心电监护等价值80万元的器械和设备。对于十八集分院,每周组织骨科、儿科、内分泌科及中医科专家,帮助骨科手术的开展,儿科门诊的建立及内科常见病的诊治。
二、关于“扩大药品招标范围和品种,满足群众需求”的建议
目前市政府已经向滁州市提交了报告,申请我市三个医共体作为一个整体,由滁州市统一进行药品带量采购。
三、关于“加大对乡镇卫生院药品供应的监管”的建议
医改以来,我委采取了一系列药品监管办法和措施,乡镇卫生院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我委职能股室对药品采购入帐单据和采购平台数据进行核对并定期通报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情况,严禁基层医疗机构网外采购中标药品或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所有村卫生室的药品都是从基层卫生院统一采购和配送。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配送行为,增强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在药品配送活动中规范运作,我委分别与所有参与基层药品配送的企业签订了药品配送廉洁诚信承诺书,对有违反承诺的行为一经发现,我委及时上报省药招办取消在该区域配送资格,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并上报药品招标监管部门追究配送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扣除全部货款,上报纪检、检察部门查处。
四、关于“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体现多劳多得,提高乡镇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的建议
一是我委每年年初都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核定各医疗机构目标任务数,对照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采取年中、年终两次全面检查和平时不定期的督查相结合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执行单位还实行季度督查考核。特别是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等与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和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情况严格按《天长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和《天长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天长市基层医疗机构政府补助经费与考核挂钩办法》,出台了《天长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补助与各医疗机构目标任务数完成情况、运行的规范化程度挂钩力度。我市基层卫生院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达到了3:7。
二是我市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了“收入返还、结余留用”的激励政策,对年末有收支结余的基层医疗机构同意进行二次分配,其中结余部分的50%作为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骨干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奖励,设立奖励工资,充分调动业务骨干的积极性,50%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事业发展,没有结余的单位不得分配。
三是制定出台了《天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提取收支结余的资金设立奖励基金,每年约50万元,用于发放给考评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的院长、优秀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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