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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建局关于对(2017)1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7 12:44:09 浏览:8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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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重建魁星楼的建议      

提 案 人:潘永鸿

主办单位:市规建局

协办单位:市教体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时间:2017727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修建魁星楼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4年魁星楼修复工作即列入城建项目计划。根据市领导的意见,该项目应由教体局作为牵头建设单位,募集社会资金实施改造。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落实。目前,建设条件尚不成熟。我局将会同教育部门,积极争取将该修复工程纳入下一年市政府城建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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