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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84号提案 关于强强实业(天长)有限公司周边 道路照明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09 09:11:02 浏览:10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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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84

 

案 由:关于强强实业(天长)有限公司周边道路照明的建议

提案人:杨燕

内 容:       

路灯是城市的“眼睛”,是城市繁荣文明的象征,是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路灯不仅反映着一个城市的面貌同时还反映着一个城市科技、技术、经济文化和政治上的发达程度。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之一,是市民夜间和起早出行的安全措施之一,同样也是企业单位员工上下班出行安全的保证。

强强实业(天长)有限公司作为天长市政府引进的较大浙江制造型企业,位于天长经济开发区经九路南端,短短三年多的强强实业已造厂房二十多万平方,年产值超5亿,解决就业员工千余名。厂区内24小时昼夜生产,员工分两班昼夜倒班工作。但到现在厂区门前312省道已作为主要干到通行,与之连接的经九路南端至今未安装路灯。另外当时政府作配套用强强员工宿舍位于纬二路南也是至今未安装路灯,这给员工上下班造成很多不便,并带来很多不安全隐患。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员工的不断增加,这些问题更加突出。

具体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企业发展的需要提出以下建议:

一、将强强实业周边道路路灯建设作为塑造开发区形象,给企业带来便利,纳入优先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路灯建设中,按照“照明与装饰兼顾”,“路修到哪里灯就亮到哪里”的原则,努力做到城市道路建设与路灯建设同步进行,把天长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更加美丽。

二、路灯建设资金筹措可以以安装LED路灯为主,引进能源管理公司或电网公司以分享电费的形式共同完成路灯建设,这样政府资金压力也可以得以有效缓解。

三、路灯管理单位适时启动道路照明应急预案。可按照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相应设置一个更合理更具人性化的路灯开启和关闭时间。学校周边路灯在此基础上应提前开灯或延长亮灯时间。

 

 

审查意见: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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