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90号
案 由:加快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面提高养老床位实际利用率
提案人:陈秋红
内 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老龄工作和养老事业发展,先后出台专门文件,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享受政府多项优惠扶持政策,使得我市民办养老机构逐步发展壮大,总床位已超过1000张,为解决社会养老问题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因而出现了供给结构不尽合理的状况,公办养老机构即市社会福利院只安排供养城镇“三无”对象,乡镇农村敬老院只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其中仅有极少数社会老年人自费入院养老。1900张总床位实际利用率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宝贵的养老床位空置率较为严重。如何有效解决供给结构不合理现状,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文中提出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公建民营,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立运营方,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鉴于此,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院址在冶山镇塔山村的市公办社会福利院,距城区20余公里。政府投入千万元,建设养老床位近百张,但至今供养城镇“三无”人员仅20余人,70%的床位闲置。建议整体对外招标承包经营,可于3-5年内减免承包租赁费,以后可根据经营状况适当收取房屋部分租金,最大限度利用多余床位收住社会困难老年人,发挥社会效和提高床位利用率。
二、全市17家公办农村敬老院,床位1800张,入住五保供养人员600余人,大多数床位闲置,浪费惊人。建议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实施公建民营,或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经营,但必须首先保证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自愿申请入住的需求,空余床位用来收住社会老年人,价格随行就市。这样即可盘活宝贵的养老床位资源,又可增加社会就业率。
三、中标单位团体或个人享受政府给予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包括享受运营补贴、减免税、贷款贴息、房屋修缮经费补贴等。
四、对其中收住社会孤寡、高龄、失能、半失能和农村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可凭中标养老机构住养登记表(协议书),审核确认后适度提高上述人员的运营补贴标准,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多收住以上困难家庭老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的社会功能。
五、民政部门和敬老院所在镇街对中标单位团体或个人给予一次性住房设施提升改造经费补贴,支持协助中标人改造提升养老机构硬件条件,以满足不同层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六、合理提高供养标准,保证五保供养对象生活待遇逐年提高。
七、对入住五保人员和自费社会老人一视同仁,日常饮食饭菜,生活服务质量等适当提高,让住养老人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
八、加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心态照顾老人,增强他们对机构的归属感。另一方面,机构工作人员更要做好老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协调好老年人和家人的关系,鼓励年轻人经常来看望老人,以满足老人对亲情的渴望。
总之,养老服务业系涉及广大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殷切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借国家出台政策之力,加快助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步伐,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审查意见:市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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