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91号
案 由:建立保护企业发展的诚信体系,降低中小企业运行风险的建议
提案人:刘建萍
内 容:
近几年,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举步维艰,企业运行成本负担日益加重,企业除了应缴税收、银行利息、支付工人工资等日常费用外,还要负担每年都在增长的企业职工医保、社保、工伤保险等费用。
企业为了生存发展融资成本越来越高,有的企业除了拿自身企业作为担保向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部门融资外,企业间还相互担保、反担保向金融部门融资。在实际运行中如果有一家公司因不规范运作,甚至骗取担保,就有可能引发局部金融债务链危机,进而损害有关担保公司的商业信誉以及社会诚信度,从而影响了担保企业的日常运行,给担保企业埋下了企业运行的风险。
建议:
1.针对担保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不是担保企业一方的过失责任,由政府接管担保,帮企业解套,真正保护正规企业的生产发展。
2.建立企业的债务评价体系,将故意骗取担保或者人为作假造成恶果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政府主管部门、银行金融部门、司法部门加大惩罚力度,让不守信用企业无藏身之地,建立社会和谐的企业信用机制。
审查意见:市经信委主办,市金融办、公安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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