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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00号提案 关于规范中小学生课外培训市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09 09:04:37 浏览:96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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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100

 

案 由:关于规范中小学生课外培训市场的建议

提案人:曹文香  陈志国  姜翠芳  高姗姗   

钱玉亮  乔国荣  肖巧英  周丽娟  方传江

内 容: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教育培训的需求日益增长。目前,我市经审批、备案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只有9家。很多社会课外培训市场是没有经过审批就进行培训,市场紊乱。经营性课外培训教育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规范课外培训机构,营造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显得尤其重要。

经调查,目前我市课外培训市场面临以下问题:一是欺诈造假屡见不鲜。比如,借用别人名义办学、超出规定范围办学、缺乏办学资质;虚假宣传、夸大办学师资、拉“名师”大旗作“虎皮”;暗箱操作、签订虚假合同。二是利益驱使而忽视办学条件。比如,教学软硬件不合格、消防隐患大;从业人员杂,少量有教师资格证,但大部分没有教师资格证,有的甚至是刚毕业大学生;缺少监管,培训机构往往采取极端教学手段,扭曲教育“社会良心”的功能,易造成人身或心理伤害;产生纠纷时,在退费等环节上推诿拖延,容易激化社会矛盾。三是管理不规范。比如,收费标准随意;多头管理,从业许可证有工商机关颁发的,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还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四是加重学业负担。比如,采取机器型培训,进行应试教育辅导,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对学生产生不健康心理误导。五是社会负面影响大。比如,家长盲目从众,部分学生把主要精力放在完成课外作业上,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为此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整顿规范全市的培训机构。由市政府牵头,联合教育、市场监督、公安、税务、消防及物价部门,对全市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核、督查,对超范围经营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限时整顿,严厉打击无证培训、借咨询之名搞教育培训等行为。 不论在市场监督部门注册,还是从社会保障部门取得从业资格,都应该通过教育部门资格审查;制定办学和收费标准;明确从业人员资质,严格课外培训机构资格审查,把好行业入口。

二是开展公信力调查活动。公示课外培训机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市教体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热线,及时处理相关投诉。针对中小学课外培训机构的教学服务、教学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等指标进行年度评估,评选出“天长市十大最具公信力教育培训机构”,引导教育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探索开办社区学校。整合资源,利用天长街道同心社区、园林社区、天宝社区等现有条件开设课外培训站,由文明办、教体局、文广新局、团市委、工会牵头,发动一批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志愿者,利用双休或节假日参与,并将此项目列入“千秋雨露项目系列活动”。如各方满意,可向全市推广。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 定期现场检查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办学设施和消防条件;向社会公布监督热线,凡是接到群众举报,对于无证或超范围办学培训的坚决取缔;对于虚报培训内容、师资力量、收费标准的提高罚款额度,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五是建立协会管理模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将登记在册的培训机构组织起来,建立市“教育培训机构协会”,制定规章制度,实行量化积分考核,依据积分评定星级,颁发星级证书。由协会定期组织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提高培训机构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审查意见:市教体局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人社局,天长街道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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