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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06号提案 关于加强我市遗体器官捐献的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09 08:49:36 浏览:10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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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

 

提案字(2017106

 

案 由:关于加强我市遗体器官捐献的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赵宝华  曹文香          王保军

内 容: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医学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挽救了很多终末期脏器衰竭患者的生命。20103月起,中国红十字会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赋予的职责并接受卫生部委托在全国开展了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随后,很多先进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捐献者权益、尊重捐献者意愿的政策 ,有力推动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数据显示,截至20161130,我国已经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80405人,见证成功捐献9559例,已经救治器官衰竭患者26699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数量已位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三位。

我市红十字会于2011年正式理顺管理体制,在遗体器官捐献宣传推动方面速度快,成绩突出,分别受到安徽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市红十字会、天长市文明办的表彰和表扬,天长市角膜捐献第一人虞秀芝也成为我市申报成功的第一批“中国好人”。截至201612月,在我市红十字会登记遗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共有20人,已经实现遗体捐献1人,角膜捐献4人,帮助8位因病致盲的患者重见光明。2016年在市政府和市民政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市红十字会的努力运作下,建成了全省县级市及滁州市第一座“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充分展现了天长的文明风貌,为创建工作加分添彩。

捐献遗体器官是爱心奉献的重要体现,为人类攀登医学高峰提供了基石,使许多患者获得了新生。这项造福社会、荫及后人的善举,对倡导无私奉献、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做好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市还需要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遗体器官捐献的体系建设。

具体建议:

    一、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履职,不断创新,推进我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要依据“安徽省红十字会、安徽省卫计委联合文件”,认真落实和市红十字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我市综合性医院建立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站和红十字会组织的通知》精神,督促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尽快建立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站和红十字会组织,加强和红十字会的协作,组建机构,做好宣传动员,方便群众咨询和登记,做好潜在捐献者信息上报及动员工作,招募捐献协调员,切实发挥好医疗机构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中的作用。

三、出台惠民政策,建立对遗体器官捐献者提供基本丧葬免费服务的长效机制。(如2016年重庆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的通知》,全市行政区域内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捐献者,可以享受1500元以内的基本丧葬免费服务。其他如上海市、宁波市、武汉市、山东省等省市也相继颁布相关条例)可以制定出规范的程序或流程,这一措施也是为了表达对捐献者及其家属的敬仰之情。

四、清明节或冬至日,组织市民、捐献者家属、志愿者们到福寿陵园对遗体器官捐献者进行公祭和缅怀纪念活动。也可以通过各类媒体大力传颂遗体器官捐献者的事迹,对捐献者们开通优先推报为好人的通道。

五、相关部门关心支持我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对口帮扶的人文关怀工作。

六、大力宣传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宣传身边的凡人善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审查意见:市红十字会主办,市民政局、卫计委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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