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依法打击医闹、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的建议
提案人:杨志泉 董春慧 仲 玲 陆保林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人民法院
答复单位: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5日
答复内容: 你提出的《关于依法打击医闹、维护医院正常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已成立了天长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组成人员有政府工作人员、司法工作者、医疗专业人员,并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及保障经费。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天康医院、伟业医院都设有警务室,由正式民警长期驻守,调解中心和警务室的工作人员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因医患问题可能产生的纠纷,做到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同时引导患者依法维权。对拒不听劝阻,扰乱医疗单位秩序及殴打医务人员的组织者、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及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收集整理信息,提前预防,超前工作,未发生因医患纠纷而受到法律制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医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我市各医疗机构始终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作为工作重心,不断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同时教育医务人员提高医疗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原则,各医疗机构都成立了相应的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领导组和办公室,公开投诉电话号码,确保医院投诉渠道畅通。制定了医患纠纷预防处置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患纠纷事件的医患沟通、调查处理和医疗风险的管理,负责医患纠纷事件的院级沟通及接待、登记、调查取证、收集资料、递交讨论、协调处理,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呈报医疗安全及纠纷事件,并配合天长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做好医患纠纷的调解处置。一旦出现医患纠纷与医院保卫部门配合,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沟通调解。医院内部建立了医患纠纷排查机制,对有纠纷倾向的立即介入、疏导、沟通,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制止事态扩大。
为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化解医疗风险的能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底,我市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公司为我市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险公司。从2014年开始,我市所有村卫生室以集体形式参与投保工作,实现了医疗保险三级全覆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患方家属动辄索要高额赔偿的现象。
今后,我局将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完善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好医疗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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