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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关于对(2016)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9-23 09:21:57 浏览:83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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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应对新一轮生育高峰的托幼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之建议
提案人:刘忆群 刘剑超 唐乃进 郭建军
主办单位:市教体局
答复单位:市教体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18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应对新一轮生育高峰的托幼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之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79所幼儿园,其中普惠性幼儿园达68所,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为86%。全市在园幼儿数为16143,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数9197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4979人,共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87.8%。为积极应对新一轮生育高峰,我市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一、加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2014-2015年我市学前教育共新建、改建、扩建实验、汊涧等21所幼儿园,建筑面积为4.13万平方米,总投资9120万元。 其中2015年的14所幼儿园正在建设中,均已完成主体工程。2016年我市还将计划新建、改建、扩建仁和等6所幼儿园,建设规模为1.59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420万元。目前均已开始施工图设计,本年内均可开工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的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发挥镇公办中心园示范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帮助解决三周岁幼儿的托幼问题。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一是按照“总量控制、重点扶持”的原则,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鉴于全市民办幼儿园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除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外,不再进行民办幼儿园审批。对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积极支持。二是完善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和社会的不同需求。三是保障民办园合法权益。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一视同仁,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资格认定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四是建立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分配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优质民办幼儿园给予鼓励和扶持。截止2015年底已对24个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奖补,总资金达到582万元。
三、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1. 增加财政性经费投入。市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预算单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逐步提高;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逐步达到,同时按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保证公办园正常运转;教育附加和其他地方教育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市财政每年设立一定数额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
2.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皖教秘基〔2012〕9号)精神,按照“以县为主,先试先行”的原则,完善我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含收费低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其他有证民办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2015年共发放资助金146.2万,受惠幼儿2833人。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1.逐步配齐配足幼儿园教师。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确定师生比。建立教师补充机制。市政府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合理确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通过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落实聘用教师待遇等方式,逐步配齐配足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建立常态化的教师补充机制,满足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2011—2015共招聘了幼儿教师61名;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4名。
2.扩大幼儿教师来源。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需经学前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转入幼教行业,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的身份和待遇依法予以保障。
3.加强师资培训。依托天长市教师进修学校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遵循“倾斜农村、关注民办、覆盖全员、整体提升”的培训理念,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分别进行培训。近三年来,全市共送出120多人参加国家级培训,50多人参加省级培训,其中10名园长参加国家级培训,15名园长参加省级培训。安排了19名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参加市内举办的第二期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举行一期近35名民办幼儿园园长集中培训;还组织所有聘用的专任教师参加全市的全员培训,近三年共培训专任教师420多人次,保育员150多人次。通过培训使全市幼儿教师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培训转岗教师80人左右,充实了我市幼儿教师队伍。
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在全市教师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每年通过各种形式培训一定数量的园长和教师,以“名师工作室”为基地,打造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以滁州市一类园、优秀民办园为龙头,在幼儿园中积极实施园本培训;充分发挥天长市教师进修学校学前专业的优势,培训、培养一批合格的幼儿教师;聘请幼儿园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园开展送教和巡回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
五、建立监管机制,提高办园水平
明确办园思路、办园目标、办园宗旨,提升办园内涵,严禁使用幼儿教材,规范幼儿园办班内容和审批程序,加强对幼儿园命名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继续进行幼小、小幼衔接,对幼儿园幼教理念的转变进行常态化引领,坚决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禁止小学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提升滁州市一类园和优秀民办园的辐射作用,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教师指导用书的配备与指导。
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及《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一日活动的管理,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继续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加强对家长科学育儿的教育,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双向环境。
六、加强保教指导,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
配备了专职教研员和兼职幼儿教研员。根据我市幼儿园的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完善了区域教研和教研制度。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文件为抓手,指导和加强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组织与安排,防止“小学化”倾向。组织兼职教研员及部分业务园长不定期地深入教学一线,通过入园视导,对我市编制的幼儿园园本活动方案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与指导。发现了解广大幼儿教师在教育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了解并指导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公、民办幼儿园的互助教研,开展多元化的教研活动,将教师面临的共性问题集中、梳理、解决,全面提高全市幼儿教师的保教水平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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