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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建局关于对(2016)1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9-22 22:30:08 浏览:8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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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关于解决实验小学场地严重不足的建议

提 案人:朱 

主办单位:规建局

协办单位:市教体局、市国土房产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时间:2016728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实验小学场地严重不足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指出实验小学学生活动场地不足问题,根据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12班规模小学用地面积不应小于6000平方米18班规模小学用地面积不应小于7000平方米24班规模小学用地面积不应小于8000平方米。”天长实验小学占地面积4081平方米,现有36个教学班,远超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小学规模上限,势必造成学生人均占地少、活动场地小,及停车场地不足、城市道路拥堵等众多问题。老城区人口宜疏散,不宜聚增,建议逐年减少实验小学(老城南小学校区)招生规模。同时,依据我市新一轮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至2030年,老城南小学校区用地面积原址扩建至10000平方米。待老城南小学校区周边地块拆迁条件成熟时,实验小学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建筑设计院编制小学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可将“立体式运动场”的建议一并纳入方案予以考虑。

提案提出封闭实验小学与原教育局之间南北巷道,我们认为城区内的巷道、支路为城市的毛细血管,起到疏通车流、人流的作用。为避免实验小学西广场一侧新河路段逢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引发城市道路更加拥堵,以及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的需要,实验小学与原教育局之间南北巷道,宜疏通不宜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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