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解决实验小学场地严重不足的建议
提 案人:朱 青
主办单位:市规建局
协办单位:市教体局、市国土房产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28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实验小学场地严重不足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指出实验小学学生活动场地不足问题,根据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提案提出封闭实验小学与原教育局之间南北巷道,我们认为城区内的巷道、支路为城市的毛细血管,起到疏通车流、人流的作用。为避免实验小学西广场一侧新河路段逢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引发城市道路更加拥堵,以及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的需要,实验小学与原教育局之间南北巷道,宜疏通不宜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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