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的建议
提 案 人:赵永鼎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妇联
答复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16年6月21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所有农村孤寡老人都已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凡愿意到当地敬老院生活、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都可以得到较好的照顾;不愿意到敬老院生活的,生活基本能自理,且有些承包田、自留地或能够打打工、拾拾荒、有侄儿侄女等亲属住在附近的,亲朋邻里也有一些帮扶。有子女在外打工的困难家庭留守老人,特别是生病、残疾、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其生活自理能力相对困难。对于此类问题,我们已会同各镇街民政办调研排查妥善处置,其中一项就是尽量动员上述老人可以选择入住所在地敬老院,在自费交纳不多的生活费以后就可以在敬老院正常生活。全市有16所敬老院,我们在院内都先后安排建立了“农村幸福院”,为周边农村老人提供娱乐、休闲等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各地组织志愿者队伍,分别联系村(社区)组,定期不定期上门开展结对帮扶服务,帮助老人整理内务,打扫卫生,烧菜做饭、心理疏导等,为困难留守老人排忧解难,减少孤独和痛苦。通过这些做法和行动,农村大部分留守老人的生活困难、孤独和思想压力可以渐渐得到缓解。
为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我市已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天长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为研究改进并妥善落实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做好基础工作。同时,我市还将建立由21个单位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各项关爱政策,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
建立健全尊老爱幼的长效工作机制,民政部门义不容辞,我们将通过各类会议、下发文件、媒体网络、调研走访等多种有效形式广为宣传发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使他们的生活无忧,身心健康,幸福满满。感谢您十分关心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境况,希望继续给予关注,请多提意见建议,让我们共同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困难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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