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加强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提 案 人: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办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答复单位:市农委
答复时间:2016年7月22日
答复内容: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在建“省、市、县、乡”四级示范区15家,其中省级示范区1家,滁州市级示范区4家,县级示范区4家,乡镇级示范区6家。各级示范区通过健全示范区建设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突出主导产业发展建设规模、加强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示范区农业科技水平、创新示范区经营机制,使示范区在基础设施夯实、科技装备水平提高、农技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较快发展,示范区主导产业实现单产、品质、效益的全面提升,高效农业、特色休闲观光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已形成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的农业生产生活区。在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上,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优先规划引导
各级示范区全部邀请省级以上专业设计单位完成示范区建设规划,在明确粮食、蔬菜等主导产业的同时,重点布局发展高效、特色、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在夯实示范区基础设施,保障农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引入科技农业、设施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完善示范区经营管理机制,全面实现示范区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收入增加,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
2015年市财政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用于扶持现代农业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同时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近1.3亿元,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3亿多元用于示范区建设,构建了良好的示范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了示范区基础设施强化、产业基础夯实和生态环境优美。今年市财政仍然预算2000万元用于扶持现代农业和示范区建设,各示范区都列出扶持资金使用方向突出重点扶持。各示范区主体上半年投入社会资金近60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夯实和产业发展。
(三)提高科技应用水平
各级示范区以保障良种使用为前提,加快大型烘干设备、农机大院、气象监测站、农业物联网、育秧工厂、太阳能杀虫灯等先进设施应用水平,推行绿色、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快高效农业发展,加大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训和储备。
(四)创新经营机制
示范区规范建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专职人员对种植大户和各类型经营主体的土地流转进行服务。2015年,各级示范区土地流转面积 38万亩,占示范区总面积50.6%,其中新增土地流转面积 2.6万亩,增长率达到 7.3 %以上。目前,示范区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00多家,入社会员3.6万多户,农户入社率达到45%,辐射带动农户2.3万户,辐射带动率超过63.8%。2015年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在示范区累计投资达到1.5亿元,他们已成为示范区建设的主力军。
(五)强化宣传引导
示范区建设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专栏图片等宣传了国家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我市现代农业增产增收的典型。同时通过标牌、门楼、横幅标语等建设,扩大了示范区影响力。各示范区安排专人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报送示范区建设信息,在国家级、省级媒体报道示范区建设动态,扩大了示范区的知名度。
(六)美丽乡村同步推进
美丽乡村建设是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我市将金集镇头墩村、万寿镇汊河村、仁和集镇南尖回民村、天长街道祝涧村、新街镇石庙村、大通镇便益社区、汊涧镇釜山社区、铜城镇乔田社区、永丰镇桥湾社区、秦栏镇新民村等10个2015年度中心村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同步推进,示范村通过整合项目资源和自身投入8000多万元完成了村容村貌建设、整治环境、夯实基础设施、新业富民。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一是以整合资源为基础,优化园区管理机制,合理打造示范区建设新亮点。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分区包干对接帮扶,市直各部门与示范区对接帮扶,帮扶针对园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亮点打造支招、出力。同时示范区建设建立考核考评机制,纳入市政府对市直和各镇街日常工作的考核,形成全市上下合理推进示范区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是以农业“调、转、促”发展为契机,深化示范区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区产业发展按照“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确保主导产业发展的同时,发展高效、特色、休闲观光等产业。调整思路,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技术突破和管理机制健全,全面增强农业竞争力。
三是以农业招商引资为抓手,引入社会资金规模推进示范区产业发展。立足“招大商、招强商、招优商”的理念,招入投入资金量大、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效应好的农业企业,助力示范区建设,形成相关产业集聚带,实现长期高效发展。
四是以财政扶持资金为引导,着力提升示范区建设档次和水平。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精心谋划,注重提升示范区形象,优化园区发展空间和环境,做到筑巢引凤,确保示范区建设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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