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加强我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办单位:市妇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答复单位:市妇联
答复时间:2016年7月20日
答复内容:我会接到(2016)13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会同组织部、人社局、公安局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
为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我市妇联以“提高妇女素质,关注妇女健康”为理念,深入街道、乡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妇联会同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到新街镇、永丰镇、仁和镇等组织妇女干部和妇女代表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带领大家对妇女享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学习,号召她们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杜绝家庭暴力,教导她们要做自尊、自立、自强、自信的新时代女性。妇联还利用逢集的时间到街上现场宣传,向在场的妇女同志们详细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解答妇女同志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散发相关法律的宣传册,鼓励广大妇女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新本领,在提升自身生存发展水平中强素质、树形象,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努力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聚合力、做贡献。同时还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妇女权益保障法》装订成册,并下发到各乡镇。要求乡镇妇联以“妇女之家”为阵地,及时了解广大妇女的需求。
二、高度重视女干部的培养
2012年9月以来,我市分类建立科级后备干部库,明确在库女干部比例不少于10%。目前,在库女干部82名,占总数的22%。每年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培养女干部,并予以重点培养。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女干部培养工作不够平衡问题,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使用力度,优化结构配备,加大储备总量,把优秀女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断提高女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比例,同时,重点培养选拔女性党政正职。在加强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方面,将根据不同层次女干部的学习需求,举办各类女干部培训班,扩大女干部的知识面,提升女干部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2011年以来,市委组织部每年牵头举办的主题班、专题班、新提拔科级干部培训班、后备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次中,均安排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包括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工作岗位的市直单位和镇街女干部)参训。2011年11月份,市妇联还牵头举办了女干部专题培训班。在上级调学中,根据要求安排女干部参加,同时保证女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女干部的自身综合素质能力,使女干部的学习培训权益得到保障,更好地为天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贡献。
三、多方位保障妇女劳动就业
近年来,市人社局把妇女就业创业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搭建培训指导平台,以技术促创业。根据不同妇女群体的需求,开展具有市场导向性的技术培训,实现“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的倍增效应。每年市人社局与妇联、职教中心开展女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讲授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2015年培训人数500人以上。积极利用“妇女之家”现有阵地,举办“送科技下乡”,引导各镇(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技术培训。倡导城乡妇女由传统的手工业生产模式向现代化工业生产模式提升和转变,将科技创新引入到创业模式和企业发展中来,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含量高、创新意识强的技术培训。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以宣传推创业。市人社局每年利用开展“春风行动”“镇企对接”“企业专场”等一系列招聘会,每年都有千余名妇女参加了招聘会,为助推城乡妇女创业就业起到积极作用。依托天长现已形成的电子、玩具、服装、小五金、手工艺品制作等规模性的家庭来料加工业,带动我市城乡15 万妇女大军居家就业。引领“农家女创业挑大梁”,引导农村妇女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争做学习型农民;积极宣传,“送政策”、“送信息”到农家女手中;利用“三八”表彰大会,天长市电视台《聚焦天长》栏目等,对天长农家女创业挑大梁进行宣传。表彰妇女“巾帼创新创业之星”,营造出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浓厚氛围,倡导全社会关心创业、参与创业。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以资金助创业。人社局积极加强与财政局、妇联、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运作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帮助城乡妇女解决创业资金,做大做强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对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开发保安、交通协管员、保洁、保安、居家养老服务及社会服务等8家单位352个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前,有48名妇女就业并享受到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天长市人社局、总工会督促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女职工权益实现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贯彻和落实。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使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反映广大女职工的呼声。通过调查走访部分企业,生产运作情况正常,效益良好,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基本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无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发生。企业工会组织健全,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或设有女工委员,女职工组织制度也比较规范,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时签订了女职工专项合同。基本落实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能保证女职工享有产假待遇,无孕、产期辞退女职工现象发生,劳动关系较为和谐。
四、大力加强督查力度
天长市公安局将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实践中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幸福和谐。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媒体宣传、主题活动、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两法”知晓度,浓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的意识,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和维权能力。二是不断凝聚整体合力。发挥局妇联“联”字优势,充分发挥公安局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进一步发挥协调推动公安局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警力资源,创新工作载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不断加强惩治力度。公安局将加大对妇女儿童实施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以“守护平安”、“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为契机,一经发现侵害妇女儿童的案件,坚决按照“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惩处,绝不姑息。另外,提高开展妇女和儿童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以品牌化理念、项目化手段、实事化内容,开展维权工作,用切实有效的服务,赢得妇女儿童的信赖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四是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公安局将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情况纳入基层派出所工作考核;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梳理分析家庭暴力案件接警处理情况;建立重大案情研判制度,遇到侵犯妇女儿童的重大、疑难案件时,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合理处置,同时公安局建立了合作调解机制,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将婚姻家庭类纠纷列入“大调解”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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