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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委(宗教局)关于对(2016)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9-21 18:21:37 浏览:75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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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建议           

提 案 人: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

主办单位:市民委(宗教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建局、市公安局

答复单位:市民委(宗教局)

答复时间:2016618

答复内容: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政协对我市少数民族工作十分重视,对民族工作部门加强了民主监督,为民族工作部门有效地营造了良好氛围。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对民族工作提出委员提案,就我市如何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委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一是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争取每年市委常委会至少研究一次民族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市民委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学习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上级工作部门的文件精神。通报我市民族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听取各民委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民族方针政策情况。三是做好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社会各界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和危机管理机制。联合公安、信访、镇(城市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建立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组织网络,属地管理。建立应急和危机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分管责任人。通过建立快速反应体系完善调处机制,优化工作手段,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功能。一是建立快速“绿色”通道。联合规建、人社、民政等部门对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差别化服务。二是争取市政府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工作经费。三是对市伊协提出的建立“少数民族之家”的请求,继续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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