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我市建筑施工场地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议
提 案 人:赵卫国 杨 旭 应文浩 赵中柱
主办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28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我市建筑施工场地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滁州市政府《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滁政〔2017〕111号)等有关规定,在建筑施工场地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为此,我们正在从两方面着手,认真抓好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一、加大宣传力度。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的通知》(天政〔2009〕70号),我局利用网站、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开展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活动,近期我局又向所有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转发了滁州市规建委《滁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我们将严格按照滁州市和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我市建筑施工场地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二、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一是召开宣贯会。9月份我们将召开全市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同志和监理公司负责同志座谈会,就我市如何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议题进行讨论发言,做到各施工企业人人皆知我市已经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二是制定禁止现场搅拌时间。拟于10月份出台《关于天长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我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