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建议将跃进水库埂二平台水泥路建设进行立项
提 案 人:陈维斌 刘德军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市水利局、大通镇
答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2016年7月28日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建议将跃进水库埂二平台水泥路建设进行立项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跃进水库埂二平台属水利设施,今年上半年市政府主要领导会同交通、水利及大通镇主要负责同志对该平台进行了实地察看,一致认为二平台两端皆是水库泄洪渠,不宜修建公路。
为切实提升大通镇交通出行条件,促进大通镇经济发展,湖大路(乔田至大通段)已列入今年县级道路畅通工程,按照9米宽沥青混凝土路面二级公路标准改建,目前正在施工。同时规划有龙岗至铜城至大通至平安一级公路途径大通镇,东段与即将开工建设的S410/S205铜城至冶山一级公路平交,西段对接宿扬高速平安社区预留出口,该项目全长约32公里,计划投资9.6亿元,路基宽度24.5米,双向4车道,中央设绿化分隔带,按照沥青混凝土路面一级公路标准设计,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19年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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