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提案工作

市规建局关于对(2016)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9-21 18:00:53 浏览:733 次
【字体大小:

案   由:关于对天长滨河公园等景观予以命名的建议            

提 案 人:孙尚彬

主办单位:市规建局

协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答复单位:市规建局

答复时间:2016728

答复内容:你提出的关于对天长滨河公园等景观予以命名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市城市建设面貌日新月异,其中由市重点工程局负责实施的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建筑物、构筑物等)一部分已竣工交付使用、一部分即将竣工交付使用。为展示我市城市软形象,我局已请示市委、市政府尽快启动对公园的相关设施和景观命名工作,待政府批复后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