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案字(2016)59号
案 由:加强投入、理顺机制,确保全市中小河流工程发挥效益
提案人:高士凯 翁永年 朱 玲 张为本 周琪云
内 容:
我市地处淮河下游,河网密布,中小河流众多,在防洪、排涝、灌溉、航运、景观生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多年来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机制不顺,管理主体不明确,导致河道功能衰减、水体污染严重和水生态的破坏。
从2010年开始,我市积极争取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国家专项资金,分别对新白塔河、老白塔河、川桥河和铜龙河重点河段进行治理,其防洪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水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重建轻管、水行政执法不到位、管理机构不健全、管护人员及经费得不到落实等方面原因,已实施治理的河道违章搭建、耕植、造坟等行为又死灰复燃。因此,尽快落实中小河流管理主体,加强资金投入和建后管理,充分发挥河流综合效益,已非常重要,势在必行!
建议: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渠道,加大对水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自身做起,规范行为,形成依法治水、管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争取国家投入,整合水利、交通、环保、林业等各项项目资金,加快中小河流治理进程;市政府要给予在政策和财政资金上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水环境和水生态的治理,恢复河道原生态功能;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河流治理工程“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
三、进一步理顺中小河流管理机制、体制,以市政府成立河道管理局,落实人员编制和管护经费,并尽快出台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推进管养分离,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工程管理、维修、养护的良性工作体系。
审查意见:市水利局主办,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林业局、编办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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