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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68号提案 关于在天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6-04 15:54:50 浏览:6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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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案字(201668

 

案 由:关于在天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提案人:陈卫东 刘剑超 葛维朝 管玉彬

内 容: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这既是一种民俗,更是一种文化,历经千年延续至今。每到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开业庆典等情形,我市居民都会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氛围。但近年来因爆竹燃放之风盛行,加之城区高层建筑较多不利于空气流通,造成严重的空气及噪声污染,影响了市民身心健康,而造成的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更为常见。

燃放烟花爆竹有着很大的危害:

1、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火灾,进而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同时也可能直接对人员造成伤害。每年我市均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或事故发生。

2、污染空气。从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环境监测数据可以了解到,燃放烟花爆竹可直接导致空气严重污染。

3、扰民。每逢中午、晚间酒店宴会时间,城区爆竹声此起彼伏,而在春节期间,每晚更是不眠之夜,尤其深夜的高分贝的爆竹声,使人无法入眠,特别是老年人、婴儿、和病人,深受其害。

4、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为了防止放鞭炮带来的危险,多少公安、消防、医务、环保人员坚守岗位,日夜忙碌,不能休息、不能与家人团圆。遍地的烟花鞭炮纸屑也让环卫工人不堪重负。

如今已进入工业文明时代,城市大,人口集中,高楼林立,已经没有了燃放烟花爆竹的环境和空间。个人认为民俗不能一成不变,而应当根据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优良的传统与民俗应当保留与传承,但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传统与民俗就应当进行改革与创新。实际上,春节中不少旧民俗已逐渐为新民俗所代替。比如,过去一定是全家人聚在一起吃年夜饭,如今也有相当多的家庭在饭店欢聚;过去讲究闭门守岁,如今看春晚或外出旅游;过去登门拜年,如今也通过手机中的短信或微信实现。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风俗文化也是在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挂灯笼、贴春联、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都能很好地表达这种喜庆气氛。滁州市政府去年也下发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通知》(滁政〔201562号),实施效果良好。

建议:

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议依法制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限制(包括限时段、限地段、限种类)在城区、社区和其他易受危害地段燃放烟花爆竹。此外,为尊重喜好燃放烟花爆竹人群,可以在郊区开辟燃放烟花爆竹点,以保障安全和不扰民。

 

 

审查意见:市公安局主办,城管执法局、环保局、规建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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