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案字(2016)72号
案 由:关于协调千秋社区办公场所,提高其工作效率和社会形象的建议
提案人:杨士明
内 容:
天长街道千秋社区成立于1996年12月31日,是经市政府批准增设的5个社区之一(千秋、安康、静安、永安和园林5社区)。据了解,千秋社区成立之初,一直无房办公,只租住1间民房、车库作为临时办公用房,,后来几易办公场所,其中曾租借民政局下属军干所、天长镇净业街道火箭队公房作为临时办公用房。直到2009年,经天长街道协调天长市经信委将其已倒闭的下属单位酱醋厂位于千秋新村的几间厂房转让给天长街道,作为千秋社区的办公用房,当时因资金缺乏只作了简单的粉刷,直到目前。
千秋社区现在的办公用房,原是工业厂房且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斗子墙、木头梁、老式盖瓦,因年久失修,只能利用其中的部分房屋,且能利用的房屋面积大约在100平方米,其余房屋大多因雨天浸湿,已经出现墙体断裂、顶瓦破损,雨天漏雨,平时漏风,晴天曝晒,多成危房,安全隐患很大,已经不能使用。
随着社区各项工作的增加和社会功能的提升,以及社区服务范围的扩大,千秋社区的正常工作涵盖民政、计生、养老助老,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未成年人的社区教育,志愿者服务、“两教”人员的纠正、居民的健身等各项工作,而这些都得需要一个工作场所和和办公用房及相关设施作保障,尤其是工作用房和场所的安全工作必须得到保障,同时也是提高千秋社区形象、改善该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的需要,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
因此,我为建议天长街道能够从大局出发,前瞻性地协调千秋社区所在区域的国有房屋,提供给千秋社区作为办公场所和用房,以满足其正常的工作需要,从而完善社区功能,更加有效地服务千秋社区居民。
审查意见:天长街道主办,市民政局会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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