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提案字(2016)91号
案 由:关于加强公共健身设施维护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周毓江 张桂松 杨朝晖
内 容:
当前,随着各级对公共健身设施投入的不断加大,大多数居民小区和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都配套安装一定数量的健身设施,以满足群众健身的需求,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欢迎。但我们也看到一些地方对公共健身设施还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现象,一些公共健身设施安装之后便无人管理和维修,遭到人为的损坏,出现了“一年新、二年旧、三年无影踪”的现象,成了“一次性用品”。为此,建议如下:
1、要定期加强管理和维修,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发挥应有的作用。
2、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在建好这些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后,要及时委托小区物业和村(社区)管理,签订相关维护合同,避免看到管不了、管的看不到现象。
3、要加大宣传引导,教育群众像爱护自家物品一样爱护公共健身设施,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
4、要建立监管机制,对那些缺乏公共道德不讲社会文明,人为损坏健身设施的人,要加以制止和处罚,使健身设施免遭损失,真正成为农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审查意见:市体育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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