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事业健康发展。市妇联连续多年在滁州市妇联工作考评中荣获一等奖,2011年获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2014年分别荣获省家庭教育示范县(市)称号。
1、不断加大普法力度。一是注重联动,多部门配合开展宣传活动。市妇联、综治办、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主题为“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送法到家”的“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二是积极响应“全国妇联法制宣传年”号召,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在土地确权工作过程中,多次到基层调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并印制了1000多本《天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妇女权益保障手册》,分发到全市各镇、村妇女手中。
2、建立维权服务网络。建立了由妇联、政法委牵头,以公、检、法、司为主体的13家单位联合组成的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自职责,完善了组织制度。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了法律援助、法律维权的程序,强化了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的服务措施。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实施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审判程序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建立了反家庭暴力社会化维权网络,提高维权工作水平。
3、保障妇女政治权利。注重发挥妇联联系、培训、推荐、输送女干部的基地作用。五年来,共举办9期女干部培训班,调训女干部1100人次;推荐各类优秀妇女人才100多人次。指导开展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落实了妇女参政目标;配齐配强15个镇(街)、176个行政村(社区)和市直26个单位妇女组织。
4、重视文化教育权益。组织实施“春蕾计划”,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春蕾基金”。五年来共资助贫困女童380名,资助金额28万元;为100名贫困女童搭起爱心桥,联系爱心单位和人士结对帮扶。
5、保护妇女人身权利。不断完善信访接待制度,五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信访496件,回复满意率98%以上。关注妇女健康权。联合卫生部门举办了12期健康教育培训班;启动了农村妇女妇科病免费普查工作,对近万名妇女进行检查;深入开展妇女“面对面”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市17万家庭接受了宣传教育,有16名妇女得到了救助。
6、维护婚姻家庭权益。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开展了“平安家庭”、“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今年全市共评选表彰51户“最美家庭”。
二、存在问题
1、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认识不够。《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少数部门、企事业单位干部和部分群众认为该法律与己无关,导致《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得不到全面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不够广泛,男女平等的观念不够深入。
2、妇女婚姻家庭、财产权益依然受侵害。去年,96件信访案件中,涉及婚姻家庭51件,占信访件总数的一半以上。主要是婚外情引发的家庭纠纷,一些离婚妇女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给付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离婚妇女无住房、生活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3、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妇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受害比例达9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趋势,且不仅仅发生在文化层次低的家庭中,在文化层次高的家庭也时有发生。
4、少数特困女童不能接受正常教育。主要是由于本人、家人生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正常上学,或是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上学的孤儿、艾滋致孤女童等。
5、女干部培养工作不够平衡。乡镇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发展不平衡。乡镇班子搭配中基本上有女干部,而市直女干部的配备还存在比例偏小、正职偏少等问题。乡镇妇联主席和市直妇委会主任,三分之二的同志不是班子成员,级别低,说话分量不够,影响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权益保障的良好氛围。要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始终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实效,使“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基本国策”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倡导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
2、重视培训指导,提高参与社会事务能力。重视女干部的培训工作,积极为她们创造增长才干的机会,使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与当前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同步。高度重视妇女干部培养工作,提高女干部配备率。选拔女干部时,要注意进行适度交流换岗,让其接受多岗位锻炼。创造有利于女干部施展才华、锻炼提高的工作环境。
3、优化就业环境,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根据妇女就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妇女在经济上的独立。要加大妇女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她们的技术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加大对各类企业法人的教育,落实男女平等就业政策,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体系,解决就业妇女的后顾之忧。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做好下岗女职工的失业救济、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工作,积极开发适合妇女就业的领域,大力兴办第三产业,鼓励自谋职业,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妇女就业问题。
4、加强督查教育,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是加大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督查力度,督促其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年轻人正确的婚恋观教育。在社区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室,提供婚姻、家庭、法律等咨询服务,降低离婚率。三是加强道德教育,细化对“第三者”及家庭暴力的惩处措施。深入开展“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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