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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我市“血荒”难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9-06 15:52:17 浏览:178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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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血库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唯一县级市的中心血库在2011年初通过省卫生厅验收,41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血站执业许可证》,担负起全市医疗卫生用血工作的重任。一年来,一路艰辛,时常还闹“血荒”,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

1998年前,是有偿献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施行后,开展全国无偿献血,我市也不例外。起初,每年参加无偿献血只有200-300人次,近三年,每年我市献血者有2000人次左右,无偿献血量50-60ml。但全市需求申请用血量达120-150ml,仅满足45%左右,用血量还在逐年递增。用量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突发的交通、工伤意外事故增多(这些情况是短时间用量大),其次是农保、医保住院病人的增加,手术水平的提高,手术量增多,还有晚期肿瘤病人的增多,用血量增加。第三是血制品不同于药品,无偿献血后一周内不能使用,保存35天后过期,也不能使用(这就要计划无偿献血)。第四是使用还有一些不规范行为,即无指输血。第五是我们仅与滁州市交流用血。其三面环苏无法交流,使得血源不能完全充分利用好。

江苏省规定公民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并且实行用血互助保证金政策,各区县市政府对年度献血的完成情况定期通报,逾期不完成计划献血,不得评为文明单位(详见江苏省献血条例)。

上级市也规定了公民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制度,凭无偿献血证、单位《完成献血计划证书》或交的用血互助金等规定用血(互助金、保证金用血后退还)。

在我市提倡无偿献血,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是计划无偿献血没有分配监督、考核,无偿献血处于找米下锅和随机的状态,不能保证常态的用血过程。

建议:

1、由市政府牵头,卫生部门负责安排市直各单位、各镇(街道)、社区的计划无偿献血指标,使献血和用血在可控之间。当然,还由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和考核,才能落到实处。

2、加强无偿献血志愿队伍的建设。对无偿献血的志愿者,各单位应当大力倡导宣传,给予更多的关心、尊重、鼓励,对先进的无偿献血者和计划献血单位完成情况给予表彰,对计划完成不到位的应与考核挂钩给予一定的处罚。

3、加强医疗管理,合理用血,严把输血关。把提高用血质量,作为对医院考核的一项手段,对于违规用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4、中心血库加强存储血液的管理,加强血液的合理使用和监控以及与滁州中心血站的交流使用,杜绝浪费,充分用好每一滴血,才能更好的拯救一个个危重病人的鲜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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