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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现部分土地抛荒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2-09-06 15:36:54 浏览:15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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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工农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农村耕地抛荒现象变得越来越严重,抛荒面积呈增长趋势。为深入了解土地抛荒情况及原因,探讨杜绝土地抛荒的有效措施。最近笔者就土地抛荒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村土地抛荒的基本情况

冶山镇地处江淮分水岭皖东的最南端,南接南京市,属南京1小时都市经济圈,东邻扬州市,北交天长市区,区位独特,交通便捷。全镇土地面积95.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3000亩,现辖8个行政村、2个社区,306个村组,人口33080人。经过走访调查,发现有近5000亩农村土地存在只种一季,抛荒一季,有近千亩全年抛荒的现象,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比较效益低,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80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约300元。犁田、插秧、收割等费用200元左右,亩平纯收入仅300元左右(还包括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并且农业成本在逐年上升,农民种田效益进一步降低,特别是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效益更低,甚至出现投入多于产出。有农民说:“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要想奔小康,必须背井离乡。”一亩田一年收入不及外出打工一个月收入。种田效益低,直接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这是土地抛荒最根本的原因。

2、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农的劳力短缺。近年来,大量劳动力外出转向二、三产业,每年,外出劳动力1.2万多人,占劳动力总数近一半。在家务农的基本为60岁以上和妇女,致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严重缺乏,大量耕地无人耕种或无力耕种造成耕地抛荒。

3、思想观念陈旧,不能与时俱进,满足解决自己口粮就行,自己既不愿种又不想转让给别人种。

二、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抛荒问题的建议

土地抛荒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土地抛荒既表现了积极的一面,它说明了部分农民正在摆脱土地对他们的束缚,土地不再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但是,土地是不能再生的有限资源,是社会财富之源。当前,由土地抛荒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耕地抛荒造成了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要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抛荒问题,必须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给农业生产注入新的活力,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增强解决抛荒问题的紧迫感。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资源有限,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土地抛荒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带来更大矛盾,威胁粮食安全,动摇农业的基础地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因而要增强解决土地抛荒问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它作为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工作来抓。要加强督促检查,依法查处耕地抛荒等违法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耕地抛荒的地方,要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承包农户要使他们认识到防止耕地抛荒是他们的义务,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2、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加快土地流转。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管理,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办法和措施。一要妥善处理好劳力外出和人口、劳力、土地等变化形成的人地矛盾,搞好余缺田调剂,将土地转包给愿意耕种的农户耕种,或通过村民同意,通过“小调整”将这部分土地重新发包。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将分散的抛荒耕地采用调换与转包的形式,尽可能集中连片,由村组统一整治后进行招标承包。三是对自然条件差的高坂田、缺水田统一改造为经济林地,低洼田、水浸田则可开发成渔池基地。采取先集体收回再发包给农户或集体统一经营。四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引导农户通过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鼓励乡村干部、种田能手、科技人员承租土地兴办小农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他们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逐步形成土地流转吸引大户开发,大户带动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五是根据抛荒程度、造成后果及承包方责任,采取取消涉农补贴,并进行适当经济处罚的办法;并对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的,由原发包单位收回从新发包。从而促使承包人保护耕地,避免土地抛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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