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是从餐馆或城市下水道里捞出的膏状物,经过“高科技”手段加工制成的清亮“食用油”,广义的“地沟油”包括从吃剩的饭菜(泔水)中制取的泔水油,从劣质猪皮、猪下水中炼出的油,以及餐饮店中反复使用的回锅油等。
地沟油原料来源广泛、价格低廉、与真油相似,肉眼难以辨别。许多不法商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和盈利,大量购买这种油,加工出油条、肉串、点心及各种美味食品。根据“地沟油”在社会上泛滥的状况,专家估算,人们在外吃10顿饭,很可能有1顿就会碰上地沟油。而“地沟油”、变质油对人的危害极大,这对公众的生命健康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地沟油”问题,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我市小餐馆、小饭店太多,使用“地沟油”现象难以避免,而执法监督部门人手有限。因此,必须依靠群众的力量来治理“地沟油”。
建议:
一、有关部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使餐饮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通过电视、报纸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二、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消费者协会、餐饮商会、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集中人力对餐饮服务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采购和使用食用油的索证索票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做实,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三、及时报道查处的“地沟油”案例,出重拳,下猛药,在处理中加强部门合作,追根溯源,严厉打击“地沟油”的生产销售者,对于那些昧着良心赚黑钱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停业整顿并给予重罚,其罚金可作为举报人有奖举报的基金。
四、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电子信箱,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生产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让“地沟油”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使其失去生存空间。为了鼓励举报,应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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