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但是,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就业人员的逐渐增多,加之一些企业老板的安全生产及职工劳动保护意识不强、措施不力,致使安全生产和职工劳动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近日,安徽省天长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此进行了专项调研。调查显示:2003至2004年天长市各类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32起,死亡14人,重伤20人。委员们发现安全生产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投入不够。近几年,天长市工业企业规模不断扩张,新企业不断增多,由于大多数企业尚处在资本积累阶段,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设备老化,安全保障设施投入不足,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二、超强度劳动现象普遍。一些企业主为了赶超生产任务,延长工人工作时间。由于企业实行按件计酬制度,许多职工为了多赚钱,自发地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了劳动强度。
三、安全生产管理不严,劳动环境差。大多数企业忽视对职工的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致使职工对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全了解。企业主及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往往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些企业不仅劳动环境差,生产车间里的粉尘、毛屑飞扬,噪声及有毒有害气体超标,而且缺少有效的防护措施,对职工的健康构成了很大的危害。
劳动安全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委员们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劳动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和相关人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助方案,尽量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与此同时要大力宣传国家劳动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劳动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劳动安全导致特、重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件要予以曝光。建议在技术、职业学校开设劳动安全知识课程,使这些学校的学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前就能受到良好的劳动安全教育,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二、强化管理,落实用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加强劳动保护设施建设。政府要引导督促各用人单位从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大投入,添置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改善职工劳动生产环境。要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规范管理行为,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人头。用人单位除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设施和条件外,还必须经常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督促劳动者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对违章操作行为要给予及时纠正或处罚。同时要教育引导员工自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遵守操作技术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出现事故要极力进行自救,防止因主观因素导致事故发生。
三、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立劳动安全制度。劳动部门要建立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部门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建立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有助于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防止事态恶化,促使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有助于掌握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出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对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增强执法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好企业安全评估,搞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要严肃执法,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
(作者:杨文萍 徐俊 来源:2005年4月4日《人民政协报·民意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