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天长市政协就本地农田水利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了解到,地处安徽东部的天长市现有中型水库9座,小(一)型水库22座,小(二)型水库100座,总库容5.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2.13亿立方米;塘坝1.5万面,总蓄水量0.81亿立方米;固定机电排灌站223座,总装机42400千瓦。在所有水利设施中,除骨干水利工程由国营水管单位管理外,占总数90%以上的小型水利工程和设施由所在地乡镇或村队管理。现在天长市90多万亩耕地,有效灌溉面积达74.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0.3%,旱涝保收面积65.5万亩,占72.8%。但是实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市小型水利设施设备老化,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十分严重。据笔者调查,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水利工程设施病险问题较多。部分小型水库堤坝带病运行,全市122座小型水库中有30%以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病险情,主要是大坝渗漏、溢洪道和放水涵等建筑物损坏严重,部分小水库至今无溢洪道而靠挖坝泄洪。秦楠、谕兴、金集、冶山等乡镇有9座小水库大坝还存在白蚁危害;不少涵闸年久失修。全市沿河湖500多座引排水涵闸,多数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兴建的,其中年久失修、设备残缺有隐患的涵闸占30%以上,需要更新和改造。
二、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不到位。分布在各乡镇、村、队的小型水利设施由于诸多原因,管理很不到位,有的甚至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的状况,导致设施提前老化,使用周期缩短。目前在小水库上游拦坝造塘,库中筑坝分割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机电站、河道上闸门启闭机被盗现象严重,仅城关在去冬今春就被盗铸铁闸门、启闭机11台套,13至17千瓦电动机4台套,低压电线近千米。
三、水利工程投资投劳逐年减少。在农村税费改革和逐步取消“两工”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资投劳逐年下降。一些属于村队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能解决的小型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和更新问题,乡镇村干部为了回避矛盾而放弃使用。
四、水利规划有待完善。多数乡镇、村没有水利规划或规划不完善,造成一些新建水利工程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或闲置。
为了更好地解决天长市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抗灾能力,为此,天长市政协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研究制定天长市农田水利“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天长市实际,按区域、按水系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并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研究出台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不断改善农业物质基础条件,增强农业抗灾能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用足用活政策,多渠道加大投入,着力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市政府要积极会同各乡镇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对现有小型水利设施,特别是机电站、渠道等基础性设施拟定出分期分批改造计划,并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质量,给予一定的补助;坚持“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好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做好筹资投劳工作,把“一事一议”政策用足、用活、用好;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投资,以解决当前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各乡镇要加强对小型水利设施的管理,对跨村的一些库、站、渠可实行由乡镇水利站统一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水利基础设施因无人管理而造成人为破坏或失窃现象。对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盘活现有小型水利工程资产存量。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对受益面广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经济管理组织。
四、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保护水利基础设施,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和偷盗行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止围湖造田、围河造田、建库中库、库中塘的各种行为。市水利局和各乡镇要明确和规范乡镇水利站以及水利员的职责,使其承担起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指导与管护的责任。公安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偷盗水利设备、器材等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好、管理好水利基础设施,确保全市水利设施防洪抗旱功能的正常发挥。
(作者:周玉生 来源:2005年7月4日《人民政协报·民意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