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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四个环节推进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

发布时间:2006-04-17 09:44:43 浏览:22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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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要把这项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起来,政协组织应从民主监督的性质和特点出发,重点抓好主动沟通、开展培训、改进方式和跟踪考核等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是主动沟通。政协特约监督员的聘与不聘、聘谁不聘谁、聘多聘少不能认为只是聘任部门的事,而要从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高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注意利用民主评议、视察调研、对口协商、提案督办和召开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的机会,尤其是抓住各行各业致力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这一契机,主动介入,坦诚沟通,向行政执法部门、政法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介绍社会监督员工作的性质和目的,宣传重视和发挥政协特约监督员作用的好典型,促使部门提高认识,积极地向政协提出聘请委员担任监督员的申请,自觉运用特约监督力量来推动工作。
  二是开展培训。监督员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主体。政协组织应对新任监督员适时开展培训,组织学习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规则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特约监督员的职位特点,指导监督员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处理干好本职工作与当好监督员的关系。按时参加聘任部门召开的座谈会、情况汇报会和视察检查活动。二是处理好同聘任部门的关系。委员实施监督与聘任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这就是改进聘任部门的工作。因此,委员要融监督于参与、支持之中,善于通过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的方式,对聘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处理好同其他监督员的关系。与同是监督员的人大代表和其他方面的人士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监督工作。
  三是改进方式。为避免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流于形式、解决监督活动缺乏经常性的问题,必须按照政协民主监督以批评和建议为主要方式的要求,围绕提高批评建议质量这个目标,研究探索深化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一是建立民主监督小组,开展集中式监督活动。在有二名以上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的部门或单位设立政协民主监督小组,选择部门重视、群众关注、小组有能力监督的问题,定期进行专题视察或调研活动。这样,既能使特约监督员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起来,又能引导和推动各个监督员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有的放矢地了解和捕捉与聘任单位相关的各种信息,并将其中重要的信息筛选出来及时提交小组集体讨论,以便提出有分量的监督意见。二是组织无陪同调研,开展暗访式监督活动。打破监督员工作被动地等候且局限于聘任单位安排的状况,各个特约监督员可持证自主调查,或由民主监督小组组织,开展无聘任单位人员陪同和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自定的走访调研,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基层中去,听真话,摸实情,集民智。实践表明,这种相对独立的监督活动常常更有监督力度和监督效果。三是撰写监督员意见书,开展书面式监督活动。特约监督员和监督小组对聘任单位的批评或建议以监督员意见书的形式提交聘任单位,同时报政协办公室。聘任单位接到后应予以认真研究采纳,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对聘任单位工作中存在的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政协特约监督员和民主监督小组则可发挥政协渠道畅通、位置超脱的优势,运用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监帮促的作用。这种书面式监督,可以有效解决以往监督意见建议口头表达带来的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既利于提高监督意见建议的质量,又利于规范监督意见的办理工作。
  四是跟踪考核。采取填写表格的方式,定期收集政协特约监督员所提意见、建议、批评的数量及被采纳和取得成效的情况,作为推荐、调整和表彰特约监督员的依据。同时,对发挥政协特约监督员作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奖励。
  杨大德  (作者单位:安徽省天长市政协)  刊载于2006.03.20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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