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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路灯亮化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4-03 14:51:44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1606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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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杨齐红反映:作为基础设施之一,路灯亮化工程不但与百姓出行息息相关,同时也是一个城市夜间的“眼睛”。这个“眼睛”亮不亮直接反映了一个城市社会经济是否有活力。就我市路灯亮化来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路段路灯配置不足,亮度不够。新建道路大部分路段路灯样式很美观,安装距离适中。但个别路段存在路灯安装距离较大,同时只在路半幅安装了路灯,不能很好地起到亮化作用。比如:金集路、南市区望湖公馆等周边支路等。

二是部分路段路灯故障较多,更换不及时。目前,市区五金机电城段广陵东路、秦栏路,天康大道天康集团段,炳辉路宝龙广场等,多处路灯长期闪烁,甚至不亮,个别路段路灯盖已脱落。

三是部分路段灯杆倾斜,影响美观。路灯安装后,受大风等自然天气影响,以及市政维修施工导致路灯灯杆倾斜。如,市区千秋大道南市区段、炳辉路东市区段等,以及到乡镇的主要干道也存在这些情况,特别是天汊路,老天铜路、天秦路。

为此建议:

一、建立“灯长”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以路为单位,将各条道路路灯亮化划分到人即“灯长”,每条路设置路灯公示牌,公示该路段路灯维护负责人及维护电话。“灯长”应定期不定期的查看所负责路段路灯的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有关主管部门,对需要维护更换的及时与有关厂家联系售后,并进行跟踪处理。

二、建立定期巡查机制,确保处理及时。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可根据每天、每半月或每月制定巡查责任人,按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报相关各路段“灯长”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定期巡查应留有巡查记录,记录巡查人、巡查时间、路段及问题。

三、完善路灯维护制度,鼓励民众积极参与路灯的维护,加大宣传,公布路灯报修电话,以定期巡查制度为基础,民众参与为辅,进一步完善路灯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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