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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和2022年社情民意反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00:00:00 浏览:194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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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将于近期召开,为进一步从源头上把好提案质量关,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集中征集2022年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精心选题。提案撰写要聚焦重点,按照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滁州市第七次党代会以及天长市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按照“早选题、早调研、早提出、早审查”的要求,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题目,深度调查研究。为方便委员撰写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整理了《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撰写参考选题》(见附件1)供委员调研、撰写提案时参考。

(二)注重质量。要把提案质量放在首位。提案既要立足大局,又要找“小切口”、做“深文章”,力戒人云亦云、照搬照抄。一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提交未经调研、图完成任务的“应付式”提案;二要结合天长实际,内容真实、有理有据、建议具体、可行可办;三要注意把握提案立案标准(不立案情形见附件2);四要一事一案,提案要突出重点,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建议实在,不要“大而全”,切忌“笼统空泛”。提案题目统一为《关于......的建议》。内容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方面,原则上个人、联名提案不超过1200字,集体提案不超过2000字。(提案范文见附件3)。

(三)明确任务。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各镇街(高新区)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各委员工作室要尽早布置本次征集工作,至少提交1件集体提案。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联名提案以发起人名义提交。原则上每位委员要提交1件高质量提案。

二、社情民意反映工作的基本要求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委员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反映1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社情民意信息原则上要求300至800字以内。

(一)一事一议。重点反映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事一报,简洁明了,反映情况要具体,建议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切实可行。坚持实事求是,所提的意见建议有分量、有价值,易被接受,便于交办处理,注重时效。

三、其他事项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即可提交提案,最迟不得超过大会规定的提案提交截止时间。本次会议提案一律以电子文档方式发至taw930@163.com,请委员务必在提案文字内容后接附上填写好的提案表,以便联系沟通及函复。个人、联名提案网上提交后,不再以书面形式重复提交。

提案撰写格式电子版、提案表请到天长市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提案委联系(7770901)。

(二)委员不可就同一内容既作提案又作社情民意信息提交。集体提案除通过网上提交外,还需提交纸质版。纸质提案要格式规范(连同提案表),统一打印在A4纸上,经集体提案组织负责人(专委会负责人、界别召集人、政协工作召集人或委员工作室领衔委员)签名确认,送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或大会秘书处提案组。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交时间不限,电子文稿需注明“社情民意”字样,并注明委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发至tczxbgs@163.com。

附件:1.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撰写参考选题

2.市政协提案不予立案情形

3.提案范文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

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

撰写参考选题

1.关于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方面的建议;

2.关于注重招大引强、挂大靠强,推动天长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3.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4.关于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的建议;

5.关于发挥金融财税政策作用,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的建议;

6.关于打造优势产业链、产业基地和重点产业集群的建议;

7.关于加快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8.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9.关于疫情常态化状态下民营经济应对发展的建议;

10.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建议;

11.关于培植优势产业,坚持质量兴农的建议;

12.关于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建议;

13.关于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14.关于建立长效稳定脱贫机制的建议;

15.关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保障引进项目用地需求的建议;

16.关于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建议;

17.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精准管理,提高城市建设品味的建议;

18.关于加快城镇污水治理力度的建议;

19.关于打通城市道路内外循环,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的建议;

20.关于加强城镇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

21.关于推进市域交通指挥系统智能化管理的建议;

22.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23.关于构建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的建议;

24.关于完善“厕所革命”的建议;

25.关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

26.关于加强“小农水”建设,提高抗旱排涝能力的建议;

27.关于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

28.关于积极推进招才引智的建议;

29.关于老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品质”的建议;

30.关于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31.关于加强城乡农贸市场环境整治的建议;

32.关于综合整治黑臭水体的建议;

33.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建议;

34.关于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共治”的建议;

35.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助力绿色发展的建议;

36.关于建立长效养护机制,提高公路使用效益的建议;

37.关于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

38.关于推动农文旅产城融合发展的建议;

39.关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40.关于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

41.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建议;

42.关于规范各类幼儿园办学行为的建议;

43.关于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的建议;

44.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建议;

45.关于培植文化市场主体,助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46.关于加强地方特色文化艺术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47.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建议;

48.关于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49.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50.关于加强家政服务建设的建议;

51.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和小区治安工作的建议;

52.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

53.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建议;

54.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的建议;

55.关于加强自治法治德治平安乡村建设的建议;

56.关于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议;

57.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诈骗工作的建议;

58.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议;

59.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

60.关于依法管理行业协会、中介服务等社会组织的建议;

61.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建议;

62.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63.关于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建议;

64.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65.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建议;

66.关于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建议;

67.关于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及饮水安全的建议;

68.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

69.关于缓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

70.关于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建议;

71.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

72.关于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建议;

73.关于健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网络的建议;

74.关于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建议;

75.关于加强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建议;

76.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建议;

77.关于促进天长康养产业发展的建议;

78.关于移风易俗,崇尚文明新风的建议;

79.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议;

80.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的建议。

(以上选题范围和内容仅供参考,可结合自身思考和工作实际自定选题。)

附件2

市政协提案不予立案情形

根据《天长市政协提案工作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查不予立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视不同情况以委员来信或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或参考:

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同中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或要求为本单位解决编制和经费问题的;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宣传、推荐具体作品、产品的;指名举报的;执纪执法机关正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提案文字表述混乱,反映问题及建议不清楚的,或一件提案反映多个问题,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内容的;超越本市职权范围的;建议太超前,明显缺乏可行性的,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所提建议已经落实的。

 

附件:提案范文(提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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