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复意见反馈表
提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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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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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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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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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征求 意见的方式 |
走访(次) |
座谈面商(次) |
电话沟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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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案办理的意见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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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年 月 日收到 (单位)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 号提案答复函。现就该答复函及提案办理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请提案者在收到承办单位答复函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好此表,寄送天长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或将邮件发送到市政协提案委邮箱。寄信地址:天长市政务中心(炳辉中路169号)九楼902-1办公室。邮箱:taw930@163.com。
2.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评价,请在表中对应栏目下的空格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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