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发展乡村农家乐、民宿,促进乡村旅游的建议
提 案 人:乔国荣等委员
主办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2019年8月21日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农家乐、民宿,促进乡村旅游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发展乡村农家乐、民宿,是促进乡村旅游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旅游+的发展模式,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到目前我市累计共有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4家,省级现代农业与休闲旅游示范村3处,滁州市级现代农业与休闲旅游示范镇1家、三星级以上农家乐20余家。纵观目前我市乡村农家乐、民宿发展现状,普遍存在档次不高,内容单一,缺乏特色,对此,您在建议中就乡村农家乐、民宿馆发展提出非常好的建议,鉴于旅游业是一个关联度高、牵涉面广、带动力强的综合性产业,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政策宣传
为扶持乡村农家乐、民宿规范发展,天长市人民政府印发了《2019年全市旅游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秘〔2019〕39号),把发展乡村农家乐、民宿纳入重点发展项目,鼓励支持农民以庭前屋后等资源为载体发展农家乐、民宿馆等休闲旅游项目;为此,我局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引导当地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设施。
二、加大资金扶持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天政办秘〔2019〕44号)明确规定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着力扶持农家乐、民宿馆等乡村旅游发展,对评定为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民宿馆设施完善,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门验收合格,按照床位数量给予10—20万元奖励资金。对此,我局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严格把关,确保政府扶持资金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土地经营权和房产权抵押贷款、公司+农户、合作经营、招商引资等手段丰富乡村旅游经营方式,激发乡村旅游发展活力。
三、打造乡村旅游亮点
根据《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旅游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天长市全域旅游规划》,围绕环高邮湖国家级农业旅游风光带、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建设,主动深入基层开展指导帮扶工作,充分依托古镇龙岗、深秀长山、山水井亭、水墨汊河等特色资源,着力打造旅游小城镇和旅游特色村,特别是打响历史文化旅游村、民俗文化旅游村、特色景观旅游村等品牌;积极引导建设和培育发展一批特色明显的乡村酒店、“驴友”驿站、采摘篱园、生态渔村、休闲农庄、农业观光园、特色花卉园、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引导和支持农民挖掘农耕文化和地方民俗,开发适应城市居民需求的特色农家乐、民宿,让每一位游客进得来、留得住,沉下身来深度体验天长乡村旅游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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